河南省直第三人民医院干眼检测仪采购项目-比选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略)
1.采购编号:(略)
2.采购项目名称:(略)
3.采购方式:(略)
4.项目预算金额:(略)
最高限价:(略)
5.采购需求:(略)
5.1采购内容:(略)
5.2交货地点:(略)
5.3交货期:(略)
5.4质量标准:(略)
5.5质保期:(略)
二、供应商资格条件:(略)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其他组织,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其他证明材料;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略)年度或(略)年度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时间较短不能提供的,应提交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声明函,格式自拟;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略)年1月以来连续三个月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的证明材料,如有供应商成立时限不足要求时限的,由供应商根据自身成立时间提供证明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声明函,格式自拟;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关系、参股关系、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提供声明函;
7.供应商信用查询:(略)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提供非联合体声明);
9.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略)
9.1投标货物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 (略) 号《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 相关规定,取得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医疗器械产品相关备案凭证;
9.2供应商为代理商或经销商投标时须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从事第一类医疗器械经营活动的除外);供应商为境内生产企业投标时须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医疗器械注册人、备案人经营其注册、备案的医疗器械,无需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或者备案相关资料,但应当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规定的经营条件。
三、获取比选文件
1.时间:(略)
2.地点:(略)
3.方式:(略)
(1)现场获取:(略)
(2)邮箱获取:(略)
4.售价:(略)
四、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及地点
1.时间:(略)
2.地点:(略)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略)
1.时间:(略)
2.地点:(略)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公告期限
本次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上同时发布。
七、其他补充事项:(略)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方式:(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方式:(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略)
联系方式:(略)
(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