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略)年度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实施情况监测评估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略)年(略)月(略)日 (略)时(略)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略)
项目名称:(略)
采购方式:(略)
包组编号:(略)
预算金额(元):(略)
最高限价(元):(略)
采购需求:(略)
一、项目情况
为全面了解和掌握我省(略)年度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实施情况,按照《关于转发国家三部委关于开展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实施情况监测评估工作的通知》(辽水合[(略)](略)号)和《辽宁省水利厅关于开展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实施情况监测评估工作的通知》(辽水移函【(略)】(略)号)文件精神,决定对全省(略)个地级市和沈抚示范区开展(略)年度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实施情况监测评估工作,省水利厅负责全省监测评估的组织指导工作,委托第三方技术单位对全省(略)个单元监测评估工作进行指导和稽核工作,对后期扶持政策实施情况和效果进行跟踪监测和系统评估,及时发现和提出问题,并针对性提出意见和建议,为全省移民后期扶持政策实施提供决策参考。
二、履约期限
合同签订后起至(略)年(略)月(略)日。
三、履约地点
辽宁省水利事务服务中心指定地点。
四、付款方式
合同签订后支付(略)万元预付款,合同项目全部完成并通过验收后,支付剩余全部尾款。
五、监测评估内容
监测评估工作要坚持客观、公正、系统、科学的原则,对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实施情况、资金使用管理情况及政策实施效果等方面进行跟踪监测和系统评估。主要包括后期扶持人口核定与动态管理、直补资金发放、年度计划项目实施、中央和省级资金使用管理、政策实施效果等(产业发展精品项目实施效果需单独说明)。
六、监测评估方式
监测评估应及时开展本底调查,摸清移民县域和移民村经济社会发展状况、移民生产生活水平。在此基础上,开展现场监测,采取文献调研、抽样调查、典型调查、重点调查、个案调查等方法收集相关信息;评估应以定量为主,采取定量和定性相结合的方法开展,并与统计报表、绩效评价等工作有机结合,充分利用已有工作成果,对后期扶持政策实施情况、实施效果进行跟踪监测和系统评估。
七、成果要求
严格按照《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监测评估导则(SL/T(略)-(略))》(以下简称《导则》)规定开展监测评估工作,及时组织各监测评估单元选取样本村、样本户和样本项目。要参照《导则》附录G《报告编制提纲》格式编写监测评估报告,确保成果数据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略)年度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实施情况监测评估报告要在(略)年(略)月(略)日前出具并制作宣传片。
八、监测评估单元划分方案
监测评估单元划分方案
| 序号 | 市别 | 单元数(个) | 监测评估单元 |
| 合计 | (略) | / |
| 1 | 沈阳市 | 4 | 新民市、康平县、法库县、市整合 |
| 2 | 大连市 | 3 | 庄河市、瓦房店市、市整合 |
| 3 | 鞍山市 | 3 | 海城市、岫岩县、市整合 |
| 4 | 抚顺市 | 4 | 抚顺县、清原县、新宾县、市整合 |
| 5 | 本溪市 | 3 | 本溪县、桓仁县、市整合 |
| 6 | 丹东市 | 4 | 东港市、凤城市、宽甸县、市整合 |
| 7 | 锦州市 | 5 | 凌海市、义县、北镇市、黑山县、市整合 |
| 8 | 营口市 | 3 | 盖州市、大石桥市、市整合 |
| 9 | 阜新市 | 3 | 阜蒙县、彰武县、市整合 |
| (略) | 辽阳市 | 3 | 辽阳县、灯塔市、市整合 |
| (略) | 铁岭市 | 6 | 铁岭县、开原市、西丰县、昌图县、调兵山市、市整合 |
| (略) | 朝阳市 | 6 | 朝阳县、北票市、凌源市、喀左县、建平县、市整合 |
| (略) | 盘锦市 | 2 | 盘山县、市整合 |
| (略) | 葫芦岛市 | 4 | 兴城市、绥中县、建昌县、市整合 |
| (略) | 沈抚示范区 | 1 | 注:(略) |
合同履行期限:(略)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略)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略)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略)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略)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略)〕(略)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略)
地点:(略)
方式:(略)
售价:(略)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略)
地点:(略)
六、开启
时间:(略)
地点:(略)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略)
2、质疑函内容、格式:(略)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略)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线上获取采购文件渠道为辽宁政府采购网; 2、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自行办理文件下载、投标报名、政府采购CA数字证书等事宜,有任何技术问题可拨打平台运维服务电话进行咨询:(略)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邮箱地址:(略)
开户行:(略)
账户名称:(略)
账号:(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略)
电话:(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