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条款号 | 条款内容 | 编列内容 | | 2.2.1 | 分值构成(总分(略)分) | 投标报价:(略) 技术响应:(略) 商务响应:(略) 售后服务:(略) 安装及调试方案:(略) 业绩:(略) 其他评分因素:(略) |
| 2.2.2 |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 一、评标基准值计算方法的确定 方法三:(略) 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A(若有效投标文件小于7家时,取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A;若有效投标文件大于等于7家小于(略)家时,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A;若有效投标文件大于等于(略)家时,去掉其中的二个最高价和二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A)。 K取值为 (略) %(取值范围为:(略) 说明一:(略) 说明二:(略) 说明三:(略) |
| 2.2.3 |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 | 偏差率=(略)%×(投标人评标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偏差率计算结果保留三位小数。 |
| 条款号 | 评分因素(偏差率) | 评分标准 | 最高分 |
| 2.2.4(1) | 投标报价评分标准 | 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 | 1.等于评标基准价得满分。 2.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扣 0.4 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3.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扣 0.3 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最低评标价或次低评标价为评标基准价时,低于或等于评标基准价得满分。 | (略).(略) |
| 2.2.4(2) | 技术响应评分标准 | 技术设备技术性能指标的响应程度(0~2.(略)) | 投标设备全部满足招标文件技术参数及要求的,得2分。请在“技术参数响应表”中作出响应,若有偏离,请注明正偏离或负偏离,并注明具体偏离情形,每一项负偏离扣0.5分,扣完为止,超过4项负偏离按否决其投标处理。加“★”号的不得正偏离或负偏离,偏离按否决其投标处理。 | 2.(略) |
| 技术评分1(0~(略).(略)) | 以下编号办公客梯(KT-D1- a1~a6、KT-D1- b1~b4、 KT-D1- c1~c4、 KT-D2- a1~a3、KT-D2- b1~b4、 KT-D2- c1~c4 、KT-F1- a1~a3、KT-F1- b1~b4 、KT-F1- c1~c4 、KT-F2-3~7 )梯型须为同一型号,投标人须提供一份能覆盖上述全部编号办公客梯整机特种设备型式试验证书(电梯)和与上述证书对应的特种设备型式试验报告(电梯),(特种设备型式试验报告试验依据须为《电梯型式试验规则》(TSG T(略)-(略)),型式试验梯型(产品名称)须为“曳引式客梯”且型式试验样梯须满足6.0m/s以上速度和(略)kg以上载重,上述办公客梯只能提供一份特种设备型式试验证书和与其对应的特种设备型式试验报告(允许提供基于该梯型首次报告后的补充试验报告,所提供的特种设备型式试验证书和特种设备型式试验报告均须是在本次招标文件发出日期之前获得的),本次招标的上述编号的办公客梯招标人要求电梯驱动主机、主机电机、调速装置、控制装置、轿厢限速器、轿厢安全钳、轿厢上行超速保护装置、轿厢意外移动保护装置须和投标人提供的上述特种设备型式试验报告样机技术参数及配置表中载明的部件制造商完全一致。(如果上述某个部件特种设备型式试验报告样机技术参数及配置表中有一个以上制造商的或首次试验报告和补充试验报告不是同一个制造商的,投标人须选择原品牌原产地部件制造商且须同时提供投标整机制造商盖章的《优选声明函》)1、上述办公客梯驱动主机、主机电机、调速装置、控制装置、轿厢限速器、轿厢安全钳、轿厢上行超速保护装置、轿厢意外移动保护装置为整机制造商原品牌的每项得1分,最多得8分(以所投梯型的特种设备型式试验报告样机技术参数及配置表为准);2、所提供投标整机特种设备型式试验报告样梯额定速度8m/s以上的得4分;7m/s以上~8m/s(含)的得2.5分;6m/s以上~7m/s(含)的得1分。最多得4分。3、所提供投标整机特种设备型式试验报告样梯单轿厢额定载重量大于等于(略)kg的得5分;大于等于(略)kg小于(略)kg得3.5分;小于(略)kg得2分(一个主机驱动的双轿厢的只计算一个轿厢额定载重)提供加盖投标整机制造商公章的承诺上述全部办公客梯投标和实际供货梯型的型号及其驱动主机、主机电机、调速装置、控制装置、轿厢限速器、轿厢安全钳、轿厢上行超速保护装置、轿厢意外移动保护装置和特种设备型式试验报告样机技术参数及配置表中载明的部件制造商完全保持一致的《承诺书》,未提供承诺书,则技术1的(略)分全部扣除。《优选声明函》(如果有)、《承诺书》原件扫描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特种设备型式试验证书和特种设备型式试验报告及补充试验报告(如果有)原件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不按要求提供的不得分。 | (略).(略) |
| 技术评分2(0~2.(略)) | 承诺本项目D(略)栋、D(略)栋、F(略)栋、F(略)栋,采用层层目的楼层控制系统且同一栋建筑采用一个集成控制柜(派梯系统)全部控制不同分区多组不同梯速层层目的楼层控制子系统的得2分,其他不得分(提供制造商承诺书并加盖投标人和制造商公章,原件扫描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不提供不得分)。 | 2.(略) |
| 技术评分3(0~3.(略)) | 全部办公客梯层层目的楼层控制系统为所投品牌制造商原厂研发、生产的且有自主知识产权(或专利证书)的得3分;所投品牌制造商原厂生产的得1分;外购或委托生产的不得分。最多得3分。提供加盖所投品牌制造商公章的制造商关于层层目的楼层控制系统控制原理、制造历史、既往项目使用情况的声明函,制造商声明函和相关证书(如果有)原件扫描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不提供不得分。所投品牌制造商的母公司、子公司及母公司控股的平行公司的自主知识产权(或专利证书)均属于所投品牌制造商。 | 3.(略) |
| 技术评分4(0~1.(略)) | 以下编号(KT-D1- a1~a6、KT-D1- b1~b4、 KT-D1- c1~c4、 KT-D2- a1~a3、KT-D2- b1~b4、 KT-D2- c1~c4 、KT-F1- a1~a3、KT-F1- b1~b4 、KT-F1- c1~c4 、KT-F2-3~7 )办公客梯的调速装置(变频器)、控制装置(主电脑板)分柜设计的得1分,集成一柜的不得分。提供所投品牌制造商盖章的承诺书,承诺书原件扫描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不提供不得分。 | 1.(略) |
| 技术评分5(0~5.(略)) | 1、投标品牌制造商无机房电梯制造能力:(略) | 5.(略) |
汇总规则:(略) |
| 2.2.4(3) | 商务响应评分标准 | / |
| 2.2.4(4) | 售后服务评分标准 | 售后服务评分(0~5.(略)) | 1、所投设备制造商在本地有售后服务机构的得1分,没有的不得分。提供服务机构营业执照和机构住所证明原件扫描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否则不得分。2、上述维保服务机构获得质量技术监督局或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维保星级证书:(略) | 5.(略) |
| 质保期(0~2.(略)) | 本项目质保期在5年的基础上每延长一年得1分,最高得2分。(提供加盖制造商和投标人公章的承诺书,原件扫描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不提供不得分) | 2.(略) |
汇总规则:(略) |
| 2.2.4(5) | 安装及调试方案评分标准 | 安装服务评分1(0~1.(略)) | 投标人提供的施工工艺、进度计划内容是否全面、详细、合理可行,(优得1分;良得0.9分;中得0.8分 ;差得0.7分;无不得分); | 1.(略) |
| 安装服务评分2(0~1.(略)) | 投标人提供的质量保证措施、安全保证措施、环境保护措施内容是否全面、详细、合理可行。(优得1分;良得0.9分;中得0.8分 ;差得0.7分;无不得分); | 1.(略) |
| 安装服务评分3(0~1.(略)) | 投标人提供的人员、材料、机械设备计划配置内容是否全面、详细、合理可行。(优得1分;良得0.9分;中得0.8分 ;差得0.7分;无不得分); | 1.(略) |
| 安装服务评分4(0~1.(略)) | 投标人提供的培训方案内容是否全面、详细、合理可行。(优得1分;良得0.9分;中得0.8分 ;差得0.7分;无不得分); | 1.(略) |
| 安装服务评分5(0~1.(略)) | 投标人提供的应急处理预案(电梯常见故障应急救援方法)是否全面、详细、合理可行。(优得1分;良得0.9分;中得0.8分 ;差得0.7分;无不得分); | 1.(略) |
汇总规则:(略) |
| 2.2.4(6) | 业绩评分标准 | 业绩评分(0~5.(略)) | 投标人须提供投标人或所投品牌制造商(略)年1月1日(含)以来完成的单项合同电梯项目业绩(包括供货及安装,不含制造商工厂试验塔及住宅项目),单项合同业绩须至少含8台及以上采用层层目的楼层控制系统控制的额定速度全部≥6.0m/s的垂直电梯。符合以上要求的项目业绩有一个得2.5分,满分5分。投标人资格要求业绩与评标办法业绩不可兼得。备注:(略) | 5.(略) |
汇总规则:(略) |
| 2.2.4(7) | 其他因素评分标准 | 第三方信用报告评级得分(0~2.(略)) | 投标人信用等级满分为2分,其中AAA级及以上2分,AA级1分,A级0.5分。(仅需提供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在有效期内的信用报告概述页,无需提供其他证明资料,江苏省内的投标人由“江苏省信用服务机构管理系统”登记注册的信用服务机构出具,江苏省外的投标人由注册所在地信用主管部门登记备案的信用服务机构或“江苏省信用服务机构管理系统”登记注册的信用服务机构出具(提供有效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不提供不得分)。 | 2.(略) |
| 制造商实力(0~5.(略)) |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所投品牌制造商采用层层目的楼层控制系统控制的、在中国大陆自(略)年1月1日(含)以来已完成(须取得特种设备监督检验机构出具的监督检验报告)的采用层层目的楼层控制系统控制的电梯总台量进行排名(业绩可以是投标品牌制造商的,也可以是其代理商的,但不含更新改造项目和首层目的楼层控制方式项目)。采用层层目的楼层控制系统的电梯总台量数量排名第一、第二、第三的得5分;电梯总台量数量排名第四、第五、第六的得3.5分;电梯总台量数量排名第七、第八、第九的得2分;电梯总台量数量排名第十及以下的得1分。没有或者不按要求提供的不得分。满分5分。电梯总台量数量相同的排名可并列排名,不占用后续名额。(如电梯总台量数量为:(略) | 5.(略) |
汇总规则:(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