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交易要求: 1、符合资格的意向受让方须在本公告期间内到湖南联交所网站(www.hnaee.com)自行注册账号报名,并通过注册预留的银行账户将标的资产对应的交易保证金汇入湖南联交所指定银行账户(按系统提示缴纳,若向错误账号缴款将导致报名失败。交易保证金应于挂牌期满日下午(略)时前到账,该时间也是竞买报名的截止时间)。 2、报名项目提交审核在该项目公告期内完成,超过规定时间报名审核不予受理。 3、意向受让方在竞买标的资产时,应保证以不低于标的资产转让底价报价(其他竞买人已报价或有更高报价的,本项保证失效)。否则,竞买人报名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扣除全部交易服务费后作为向转让方支付的违约金不予退还。 4、本次转让采取动态报价方式确定受让方(最高报价者即为受让方)。 5、在竞价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受让方应持相关身份证明材料到湖南联交所签订《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 6、受让方应当在签订《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资产交易合同》。 7、受让方应当自签订《资产交易合同》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交易价款(按系统提示付清)和交易服务费(成交价的3.2%,按系统提示付清)。 8、如受让方未在规定时间内签署上述成交确认文件(《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资产交易合同》等),自竞价结束之日起逾期(略)个工作日,转让方有权单方终止本次交易,重新挂牌。 二、标的资产交接要求: 1、本次标的资产转让,转让标的资产由受让方负责拆卸,转让方不负责对标的资产进行安装、处置,不做售后服务,不负责运输(在转让标的资产所在地现场进行移交)。 2、受让方应承担设备拆、吊、运过程中的机械、人身和消防安全责任,一旦发生水、火、电等因素引起的任何伤亡或财产损失,均由受让方承担一切责任并承担相应费用。 3、本次处置的资产中,需要受让方拆除清运,包括但不限于活动板房相关的构筑物以及拆除过程中产生的垃圾等,产生的建筑垃圾需全部清运。拆除工作及拆除过程产生的其他费用、安全责任等均由受让方承担,转让方不另行支付拆除、清理、处置、外运、协调等所有费用;且不能破坏转让方指定范围内的房屋、建筑物、设备等。 4、受让方须在转让标的交付之日起(略)日内完成标的的拆除和搬移。 5、本次转让价格为含税价,转让方开具增值税发票(税率以转让方出具发票为准)。 三、履约保证金等其他必须注意的事项: 1、受让方须在标的移交前向转让方交纳人民币(略)元的履约保证金,转让方在收到全部交易价款和履约保证金后5个工作日内与受让方办理资产交接手续。 2、受让方承诺在转让标的交付之日起 (略)日内完成标的的搬移。如逾期未完成,自逾期之日起每超过1日,将扣除受让方(略)元履约保证金,如逾期5日未完成,转让方有权委托第三方将未搬移的转让标的进行搬移,并无条件代为处置,处置所得款项在扣除搬移等费用后支付给受让方。如处置费用不足以支付搬移费用的,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 拆卸完毕经转让方确认后,且无扣除履约保证金事项的,转让方在(略)个工作日内全额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有扣除履约保证金事项的,由转让方扣除相应履约保证金后,剩余部分无息退还,不足部分由受让方另行支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