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中资国际工程咨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受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省分行(招标人)委托,就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省分行律师选型入围项目(哈尔滨地区)进行公开招标。
一、项目名称:(略)
二、招标编号:(略)
三、项目情况:(略)
(一)采购内容:(略)
标包划分:(略)
响应缺漏项处理:(略)
□投标人须对本项目所有货物及服务进行响应及报价,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其他情形:(略)
中标人数量:(略)
入围投标人采用差额入围方式,即提交响应文件、符合资格要求、实质性响应选型需求的投标人应不少于3家,入围投标人的淘汰比例不得低于(略)%(即最终评标/评分阶段,淘汰投标人数量÷参与评标/评分投标人数量不得低于(略)%),且至少淘汰一家投标人。
服务期限:(略)
资金来源:(略)
续签管理:(略)
□招标人可按中标人《续签承诺》中承诺的服务价格签署后X年/月的采购合同,但此承诺不视为招标人对中标人的后续采购承诺,招标人有权自主决定是否继续采购。
■其他情形:(略)
(二)采购流程:(略)
四、合格投标人的基本资质要求(须同时满足):(略)
(一)投标人及所报产品/服务的资质要求如下:(略)
1.投标人应具有的认证(资格)证书:(略)
2.投标人承接本项目人员的最低人员数量:(略)
3.律师事务所要符合下述资质要求并进行审查确认:(略)
1)律师事务所依法注册成立,通过年检;
提供材料:(略)
2)律师事务所有较强的综合实力和专业优势,处理过一定数量有影响的金融法律事务,业绩突出;
提供材料:(略)
3)律师事务所最近三年无违法违纪行为,业界声誉良好;
提供材料:(略)
4)律师事务所如为我行提供过法律服务,后评价结果应均为“良好”及以上;如未为我行提供过法律服务,应为金融同业提供过相关法律服务,具有较强业务水平和服务能力;
提供材料:(略)
5)律师事务所及律师未被列入我行限制使用名单,且符合我行有关利益冲突的管理要求;
提供材料:(略)
6)律师事务所能配备充足的律师资源以满足我行需求,对接我行业务的合伙人应能够有效协调本所其他合伙人或律师,落实有关利益冲突管理要求,约束内部律师的不当行为,对我行投诉能够积极响应并予以解决;
提供材料:(略)
7)拟为我行服务的律师团队应在金融法律事务或其他相关业务领域具有业务专长和足够的能力水平,与司法机关、仲裁机构、政府机构等有良好的沟通渠道和协调能力;
提供材料:(略)
8)律师事务所及拟为我行提供服务的律师不存在重大负面信息,及其他可能影响其提供法律服务,或可能对我行造成损害的情形。
提供材料:(略)
4.投标人应满足以下基本条件:(略)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或能够依法以自己名义从事民事活动;
(2)遵守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在参加我行采购活动前3年内,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或涉及环境保护、劳动用工、消费者权益保护等方面的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4)提供的货物、工程或服务符合国家、行业标准及我行要求;
(5)具有为我行提供货物、工程或服务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我行采购活动,但法律、行政法规等另有规定的除外:(略)
(1)被宣告破产的;
(2)供应商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未被国家税务总局网(www.chinatax.gov.cn/)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被我行列入供应商不良行为禁止准入处罚期内的;
(4)被列入我行反洗钱关注名单,且根据控制措施禁止与其往来的。
6.供应商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7.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项目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9.供应商应向采购人如实披露与本供应商存在关联关系的其他供应商。采购人有权取消关联关系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的资格或重新组织采购。
(略).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略).公司法人代表、董事、监事及其他高管人员无中国银行员工及家属,且与中国银行员工及家属不存在关联关系。
(略).本项目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三年内,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 (wenshu.court.gov.cn)无行贿犯罪记录。
(略).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谈判,不允许分包、转包。
(略).供应商须从采购人或者委托代理人获得采购邀请文件并登记备案,否则不能参加本项目。
(略).如供应商为我行关联方,相关交易应按照商业原则,以不优于对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件进行,不得违反监管禁止性规定。
(略).投标人须保证:(略)
(略).投标人之间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报价,不得排挤其他投标人的公平竞争,损害招标人或者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
(略).投标人提供的全部材料必须真实有效,投标人如提供虚假材料或存在弄虚作假行为,其投标将被拒绝,招标人有权将其列入中国银行供应商不良行为名单。
(略).投标人应未受到联合国、中国或其他招标人认为需适用的制裁发布主体的制裁,也未被前述制裁对象拥有或实际控制。
五、招标文件发售:(略)
1)请有意愿参与采购工作的投标人尽早在“中银智采”完成注册工作,并在招标文件领取截止日前1工作日内完成注册。注册方式详见详见中国银行中银智采平台(ctpch.fmscop.bankofchina.com)“最新动态”中的“投标人注册登录操作手册”。
2)在“中银智采”系统中提交材料不能代表注册成功,中国银行将对投标人提交材料进行注册审核,审核通过后投标人才注册成功。请投标人于提交材料当日晚些时间或第二日进行注册审核情况查询,实时关注注册审核结果,以免影响使用。未注册成功的投标人无法参与中国银行采购项目。
3)如投标人在领取招标文件截止当日(工作日)注册,请联系采购项目联系人或技术支持人员,申请加急审核,并关注注册材料审核结果。因投标人提交材料质量等原因,无法保证投标人注册审核通过,所造成的影响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注册成功的投标人请登录注册账号后并于中银智采平台的“工作台-操作手册”处下载“投标人投标业务操作手册”或下载中国银行中银智采平台(ctpch.fmscop.bankofchina.com)“最新动态”中的“投标人投标业务操作手册”中的附件。
(1)出 售:(略)
1)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扫描件;(内容、格式自拟,须加盖单位公章);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扫描件。(内容、格式自拟,须加盖单位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加盖名章);
3)加盖公章的完整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通过年检并在有效期内;
4)提供拟为招标人提供服务的服务人员名单(名单中需列明项目负责人及相应人员在律所的级别或职务)及相应人员的律师执业许可证;
5)提供律所简介及至少一件金融类胜诉案例(提供司法裁判文书及相关佐证材料);
6)提供材料:(略)
7)提供材料:(略)
8)提供材料:(略)
9)提供材料:(略)
(略))提供材料:(略)
(略))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或能够依法以自己名义从事民事活动,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
(略))遵守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略)年度或(略)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原件扫描件,若投标人成立时间不足年限不足(以营业执照上成立日期起),可成立至今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略))在参加我行采购活动前3年内,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或涉及环境保护、劳动用工、消费者权益保护等方面的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
(略))提供的货物、工程或服务符合国家、行业标准及我行要求,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
(略))具有为我行提供货物、工程或服务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
(略))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我行采购活动,但法律、行政法规等另有规定的除外:(略)
①被宣告破产的,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
②供应商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未被国家税务总局网(www.chinatax.gov.cn/)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以及查询截图;
③被我行列入供应商不良行为禁止准入处罚期内的,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
④被列入我行反洗钱关注名单,且根据控制措施禁止与其往来的,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
(略))供应商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加盖公章承诺
(略))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项目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
(略))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
(略))供应商应向采购人如实披露与本供应商存在关联关系的其他供应商。采购人有权取消关联关系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的资格或重新组织采购,提供加盖公章承诺并同时提供潜在投标人关联关系清单。
潜在投标人关联关系清单(填写此表,须加盖单位公章)
| 投标人名称 | |
|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姓名和身份证号/护照号 | |
| 实际控制人(适用于审计服务、评估服务和法律服务项目) | 如果实际控制人是法人,需要提供公司名称,如果实际控制人是自然人,需要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或姓名、身份证号。 |
| 投标人的控股股东/投资人名称及出资比例 | 注:(略) |
| 投标人的非控股股东/投资人名称及出资比例 | 注:(略) |
| 管理关系单位 | 管理关系单位名称 | |
| 被管理关系单位名称 | |
| 备注:(略) |
注:(略)
1.投标人的控股股东/投资人是指出资比例在(略)%以上,或者出资比例不足(略)%,但享有公司股东会/董事会控制权的投资方(含单位或者个人);
2.“管理关系单位”中的管理关系,是指与投标人不具有出资持股关系,但存在管理与被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
3.“管理关系单位”可仅填写与本项目相关的单位名称;
4.如无相关情况,请在相应栏填写“无”。
5.招标代理机构将按申请购买招标文件的单位提交资料的时间先后顺序,并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天眼查”等渠道,审核是否存在关联关系,审核通过的单位才能购买招标文件;后续申请购买招标文件的单位如存在上述关联关系,则不得购买招标文件。
(略))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
(略))公司法人代表、董事、监事及其他高管人员无中国银行员工及家属,且与中国银行员工及家属不存在关联关系,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
(略))本项目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三年内,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 (wenshu.court.gov.cn)无行贿犯罪记录,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以及查询截图;
(略))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谈判,不允许分包、转包,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
(略))如供应商为我行关联方,相关交易应按照商业原则,以不优于对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件进行,不得违反监管禁止性规定,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
(略))投标人须保证:(略)
(略))投标人之间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报价,不得排挤其他投标人的公平竞争,损害招标人或者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
(略))投标人提供的全部材料必须真实有效,投标人如提供虚假材料或存在弄虚作假行为,其投标将被拒绝,招标人有权将其列入中国银行供应商不良行为名单,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
(略))投标人应未受到联合国、中国或其他招标人认为需适用的制裁发布主体的制裁,也未被前述制裁对象拥有或实际控制,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
注:(略)
(2)售 价:(略)
(3)领取招标文件:(略)
(4)下载招标文件:(略)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略)
本公告同时在 中国银行中银智采平台(ctpch.fmscop.bankofchina.com/pcm)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七、项目说明会:(略)
八、踏勘:(略)
九、投标文件递交
1)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应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通过中国银行投标客户端上传至中银智采平台。投标人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中银智采平台将拒收。下文中所指“电子投标文件”均是指上传至中银智采平台的投标文件。
(1)纸质版投标文件递交时间:(略)
(2)纸质版投标文件递交地点:(略)
(3)若中银智采平台中无投标人电子投标文件,且不能出示成功递交回执的,或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送达电子投标文件的,其纸质版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4)除特别约定外,本项目使用电子投标文件开标、评标,以电子投标文件为准。
(5)在以下两种情况下,将使用纸质版投标文件线下开标、评标,以纸质版投标文件为准:(略)
十、开标(开标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
十一、监督举报方式:(略)
投标人与采购人在接触及合作过程中,如遇采购人部门或员工的违法、违纪、违规等问题,可向采购人纪委办公室反映和举报。采购人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严肃处理打击报复的行为。
举报电话:(略)
举报邮箱:(略)
信函地址:(略)
十二、其他:(略)
本项目不属于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也不属于政府采购项目,为招标人自行采购的项目。
十三、联系方式:(略)
招 标 人:(略)
地 址:(略)
联 系 人:(略)
电 话:(略)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略)
地 址:(略)
邮 编:(略)
联 系 人:(略)
联系方式:(略)
电子函件:(略)
(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