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东国资化学纤维有限公司污染地块风险管控工程总承包(EPC)
二次公告
一、项目条件
丹东国资化学纤维有限公司污染地块风险管控工程总承包(EPC)已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预估8,(略),(略).(略)元。
采购内容为:(略)
本项目采购人为丹东国资化学纤维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二次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
规模、范围:(略)
对丹东国资化学纤维有限公司污染地块风险管控项目内容主要包括现场勘察、依据风险管控方案测绘、设计具体施工图纸方案,做好设备、物资采购及加工和制作,现场安装及调试,施工,竣工验收以及售后服务等。
依据(略)年(略)月版《丹东国资化学纤维有限公司污染地块风险管控方案》中的所有技术标准要求,结合现场勘察,做出具体设计图纸及施工方案,并根据工程项目清单,做出相关工程报价,并组织施工。
该工程分两个阶段施工,即现阶段与未拆除阶段。未拆除阶段的施工时间暂不确定。现阶段工程金额占中标价的(略)%,未拆除阶段工程金额占中标价的(略)%。
履约合同保证金为中标金额的5%。现阶段完成、通过验收合格、审计后返还履约保证金的(略)%,剩余(略)%作为未拆除阶段的履约保证金。
未拆除阶段的施工时间中标方随时听取采购方通知,接到采购方通知后(略)天之内进入现场施工。待本项目所有施工结束并通过验收合格和审计后,采购方在(略)个工作日内返还中标方履约合同保证金。若中标方在接到采购方通知后(略)天之内未进入现场施工,则视为中标方自愿解除合同,采购方不予返还未拆除阶段履约保证金,采购方有权安排其他单位进入现场施工。
未拆除阶段存在分期施工的可能性,如出现分期施工的情况,双方需另行签署补充协议。
特别提示:(略)
三、合格供应商的资格条件
丹东国资化学纤维有限公司污染地块风险管控项目的合格供应商资格能力要求:(略)
1.资质等级及范围:(略)
2.EPC项目经理资质类别和等级:(略)
3.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范围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近三年无违法违规行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且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的招标活动。
6.投标人需提供未被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无行贿犯罪记录;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无“失信被执行人”及无“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查询截图)。
7. 具备一般纳税人的资格。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采购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略)
获取地点:(略)
五、响应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略)
递交方式:(略)
六、采购会议时间及地点
采购会议时间:(略)
采购会议地点:(略)
七、其他
1、建设地点:(略)
2、工期:(略)
3、质量要求:(略)
4、响应保证金:(略)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
采购代理公司:(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
电子邮箱:(略)
(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