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标邀请书
招标编号:(略)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龙门镇溪瑶村道者岭水毁修复工程已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安溪县龙门镇溪瑶村民委员会,建设资金来自上级拨款,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决定实施邀请招标选定施工单位,邀请单位为:(略)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1.2.2.1.建设地点:(略)
2.2.工程建设规模:(略)
2.3.招标范围及内容:(略)
2.4.工期要求:(略)
2.5.工程质量要求:(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1.2.3.3.1.投标人应在中国境内注册登记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合格有效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企业资质。
3.3.投标人应具备合格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4.投标人企业法人应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A证。
3.5.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经理应持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并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3.6.投标人其他合格条件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资格审查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具有被授予合同的资格。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略)年 (略)月(略)日至 (略) 年 (略)月(略)日通过“安溪县小规模建设工程阳光交易平台 (网址:(略)
5.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略)
6.投标保证金的递交:(略)
7.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4.5.6.7.
7.1本次招标不组织踏勘现场。
7.2本次招标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7.3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略)
8.联系方式
招标人:(略)
地址:(略)
电话:(略)
联系人:(略)
招标代理机构:(略)
地址:(略)
电话:(略)
联系人:(略)
(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