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意向承租方应具备的条件: 1.意向承租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个体工商户、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不接受自然人报名); 2、意向承租方具有正在经营的超市不低于2家,且具有(略)年以来两年及以上的高校超市经营模式和管理经验(提供合同证明材料,原件备查); 3.意向承租方具有与经营超市相关的商标注册证或经营的超市具有连锁品牌商出具的授权书; 4.意向承租方为企业的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提供“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的,自本招租公告发布之日至报名截止之日前的信用记录截图; 5.近三年内,报名单位在经营活动中无违法违纪记录且没有发生消防事故、经济纠纷等影响社会和谐稳定事件的事故(出具承诺书原件并对承诺书真实性负责,承诺书需加盖公章,格式自拟)。 二、意向承租方须承诺的事项: 1.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资金来源合法;(略)年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 2.意向承租方须承诺近三年无因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等违法、违规行为受到相关部门处理; 3.意向承租方须承诺依法诚信经营,不存在违法被处罚的记录或未被司法、行政机关列入失信名单; 4.意向承租方须承诺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参与本次招租不存在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性情形; 5.意向承租方所雇员工无违法违纪记录承诺,意向承租方所雇员工在校工作期间需持有有效期内健康证上岗。 6.意向承租人须承诺在(略)年8月(略)日前完成装修改造并试营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