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四川省荣县分公司(略)年荣县分公司购买食堂食材及配送服务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四川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受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四川省荣县分公司委托,拟对(略)年荣县分公司购买食堂食材及配送服务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特邀请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竞争性磋商。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略)
2.采购项目名称:(略)
二、资金情况
资金来源:(略)
三、采购项目简介:
本次拟购买(略)年荣县分公司食堂食材及配送服务,为荣县分公司食堂提供禽肉类、干杂调料及副食品类、粮油类、蔬菜瓜果类、日杂用品类等食材(含配送)。(详见磋商文件第五章)
四、供应商邀请方式
本次竞争性磋商邀请在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官网和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上以公告形式发布;
五、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货物和服务的单位。
(二)供应商必须遵守国家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供应商,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被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列入黑名单且在有效期内的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三)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四)(略)年1月1日以来未处于有关行政处罚期间, 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五)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六)不接受联合体应答,不得转包分包。
(七)不接受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为直系亲属关系)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同时参加投标活动。
(八)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略)
(九)供应商在近三年内参与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机构招标项目中无以下记录:(略)
(十)本项目禁止涉及邮政企业“小金库”违规供应商参与。
(十一)被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及各级分公司纳入黑名单或在合作期间出现违规行为、被采购人实施零星购买准时限制的供应商参与的投标,视为无效投标。
(十二)供应商须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能开具增值税普通/专用发票。
(十三)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电子证书》。
六、磋商文件获取方式、时间、地点:
磋商文件自(略)年7月8日至(略)年7月(略)日9:(略)
七、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略)
八、递交响应文件地点:(略)
九、响应文件开启时间:(略)
十、磋商地点:(略)
十一、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略)
通讯地址:(略)
邮编:(略)
联 系 人:(略)
联系电话:(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