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截图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略)】(略)号)要求,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即本项目采购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不限制供应商企业规模。(供应商必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见格式)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和戒毒企业证明材料)
采购包2
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略)】(略)号)要求,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即本项目采购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不限制供应商企业规模。(供应商必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见格式)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和戒毒企业证明材料)
采购包3
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略)】(略)号)要求,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即本项目采购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不限制供应商企业规模。(供应商必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见格式)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和戒毒企业证明材料)
本项目的其他资格要求:
(1)资格审查现场查询时,被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备注:(略)
[if !supportLists](2)[endif]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中标后不允许分包或转包。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