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反馈问题
中韩(武汉)石油化工有限公司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量居武汉市首位,重污染应急绩效分级认定时承诺的储罐废气收集治理、铁路装车废气收集治理、裂解炉烟气脱硝改造等措施未按期落实。武汉市帕卡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等7家企业存在挥发性有机物收集处理不到位等问题。
二、整改目标和措施
(一)整改目标
督促相关企业立行立改,对不符合要求的设施进行升级改造,确保设施稳定高效运行,达标排放。对存在的环境违法行为依法予以查处。
(二)整改措施
(略)年(略)月底前,中韩(武汉)石油化工有限公司(化工厂区)完成储罐废气收集治理、铁路装车废气收集治理、裂解炉烟气脱硝改造等措施,达到环保绩效A级指标要求。
三、整改完成情况
(一)整改目标完成情况
中韩(武汉)石油化工有限公司完成承诺达到环保绩效 A 级指标要求的改造项目(储罐废气收集治理、铁路装车废气收集治理、裂解炉烟气脱硝改造等措施)。
(二)整改措施完成情况
1.完成储罐废气收集治理。MTBE-B罐、芳烃抽余油A罐、甲醇A罐VOCs改造已完成。
2.将储油罐(4台拱顶罐)废气、铁路装车废气引入CFB锅炉协同治理,(略)年(略)月利用全厂大修CFB锅炉停炉时间,完成均布器在锅炉主风道中的安装工作,大检修开工时投用该项目。
3.完成了1#、3#、4#、7#、8#裂解炉烟气脱硝改造。
现将整改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略)个工作日((略)年7月(略)日至7月(略)日),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向市生态环境局青山区分局反映。
联系电话:(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