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现针对本项目少数投标人对本项目的疑问作如下答复:(略)
1、招标文件P(略)页中第7项样品要求中第4.1本项目要求提供的样品与六安市局(公司)办公楼3F报告厅改造工程物料表中需要提供的样品不一致。
答复:(略)
2、招标文件中主要设备材料推荐品牌表与六安市局(公司)办公楼3F报告厅改造工程物料表不一致的问题。
答复:(略)
3、关于远程视频会议是否需要与上级单位联网,若需要联网,请明确上级单位使用的品牌及型号,且在施工过程中协助中标单位进行调试。
答复:(略)
4、工程量清单总说明中,仅明确装饰工程工程招标范围,安装工程部分是否待中标后,现场进行二次深化设计,并按实际发生工程量进行结算,例如无线网络部分缺少无线控制器,机柜缺少1台,电源时序器系统图表示2台但是清单只提供1台,如不按实结算,请提供详细的机柜布置大样图、远程会议系统图、灯光控制系统图、操作台大样图等。
答复:
① 安装部分应按图纸量计入清单,详见图纸附件一
② 无线网络利用无线网络软件进行配置,
③ 机柜为2台,详见图纸附件一/PL-(略);
④ 电源时序器应按图纸2台计入清单,详见图纸附件一/PL-(略);
⑤ 补充机柜布置大样图、详见图纸附件一/PL-(略)
⑥ 远程会议系统图、详见图纸附件一/PL-(略)
⑦ 灯光控制系统图、详见图纸附件一/PL-(略)
⑧ 操作台大样图,详见图纸附件一/PL-(略);
5、工程量清单中没有图纸编号为L-(略)中可编程电源管理器,是否漏项,请明确,并提供详细接线图及相关配套电动窗帘等设备的详细参数。
答复:(略)
6、工程量清单中没有图纸编号为PL-(略)中无线投屏器,是否漏项,请明确。
答复:(略)
7、清单(略)项中,网线、配管等均为主材,根据招标文件要求,部分智能化设备安装位置将根据现场确定,所以后期工程量变化较大,影响造价,请明确详细工程量。
答复:(略)
8、清单(略)项,请明确是否由中标单位后期深化设计,费用按深化设计后的工程量按时结算。
回复:(略)
9、工程量清单中关于P1.5 LED屏的项目特征描述为采用1.5箱体,其箱体尺寸为(略)×(略).5;而图纸明确该LED屏采用(略)×(略)的模组。当前清单所列工程量(略).9平方米,系依据图纸模组尺寸计算得出,与项目特征描述箱体尺寸存在矛盾。
答复:(略)
(略)、工程量清单中的操作台未明确具体尺寸,图纸中无法确定具体位置,请确认是否为音控室(略)*(略)mm的控制台?若是的话椅子是否需要配置?
答复:(略)
(略)、关于招标文件中 P(略) 页中主要设备材料推荐品牌表中关于 “需提供原厂商针对此项目的授权及原厂商 3 年免费质保函,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应承诺,中标后签订合同前提供相应授权及 3 年免费质保函。”</p)
答复:(略)
图纸新增“附件一”,清单已更新,请投标人及时下载。
二、时间更正
1.本项目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更正为:(略)
注:(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