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沈北新区人工智能综合体集成服务采购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采购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辉山云基(辽宁)数据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招标代理为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的沈北新区人工智能综合体集成服务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并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沈北新区人工智能综合体集成服务采购项目。
2.2 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为:(略)
2.3项目完成地点:(略)
2.4资金来源:(略)
2.5项目完成时间:(略)
2.7投标保证金:(略)
3.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具有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与从事本项目服务相匹配的专业人员、资金、设备等条件相应的服务能力;
3.2投标人须具有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3.3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单位签订近一年以上(含一年)合法有效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证明;
3.4在最近三年内((略)年1月1日至今)的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略)
4.招标文件的获取:(略)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现场购买请于(略)年(略)月(略)日至(略)年(略)月(略)日,每日上午8时(略)分至(略)时(略)分,下午(略)时(略)分至(略)时(略)分(北京时间,下同),在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沈阳市和平区南九马路(略)号(略)室)购买招标文件,购买文件投标人须提供以下证明文件:(略)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2)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3)授权委托代理人近一年以上(含一年)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4)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5)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4.2在线购买方式:(略)
(注:(略)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略)元,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招标人不组织项目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在查阅招标文件后如有问题,可于规定的时间前将其发送至招标代理机构邮箱,由招标人统一解答。
5.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略)
5.3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5.4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5.5投标文件递交方法:(略)
6.联系方式
招标人名称:(略)
地 址:(略)
联 系 人:(略)
电 话:(略)
招标代理机构:(略)
地 址:(略)
联系人:(略)
电 话:(略)
电子邮件:(略)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略)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略)
(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