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经查,部分建筑业企业所持有的资质证书有效期届满,未依法申请延续,依据《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住房城乡建设部第(略)号令)第三十条的有关规定,现我委依法注销其所持有的建筑业企业资质,并向社会公布其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作废。现公告如下:
天津中建华能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略)
天津信垣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略)
天津市斌恒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略)
天津精准油田技术服务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略)
天津万韵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略)
天津博亮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略)
千韵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略)
天津天枢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略)
天锋环保(天津)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略)
天津中晨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略)
天津诚远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略)
天津建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略)
天津益胜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略)
请以上企业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略)个工作日内,将所持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交回市住房城乡建设委,仍有部分资质在有效期内的企业可申领新的电子证书。
联系电话:(略)
地址:(略)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