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南京)涉外法律服务中心改造工程(1-3层)智能化设备采购招标公告江苏(南京)涉外法律服务中心改造工程(1-3层)智能化设备采购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南京市建邺区云龙山路(略)号龙湖天街1栋(略)楼(南京江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获取招标文件,并于(略)年(略)月(略)日(略)点(略)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略)
项目名称:(略)
预算金额:(略)
最高限价:(略)
采购需求:(略)
合同履行期限:(略)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以下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由第三方专业机构出具的(略)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略)年度财务审计报告(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第三方专业机构盖章和注册会计师签字页,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或银行出具的企业资信证明,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成立未满一年的可提供近半年内任一月的财务报表(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的复印件加盖公章);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半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证明材料);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见后附件);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本次采购需满足的资格要求:(略)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略)
4.拒绝下列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略)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招标活动。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投标申请人请于(略)年(略)月(略)日至(略)年(略)月(略)日9:(略)
地点:(略)
2、方式:(略)
②供应商获取文件前须前往报名平台:(略)
③注册成功后,供应商可通过报名平台选择项目并填写正确的信息经后台审核通过后方可下载本项目招标文件电子档。请在获取时间内及时下载招标文件,未按要求获取招标文件导致无法参与的,后果自负。
④报名、开票咨询电话:(略)
注:(略)
文本制作费:(略)
③开户银行及账户:(略)
公司名称:(略)
账号:(略)
开户行:(略)
注:(略)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略)
地点:(略)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文件份数:(略)
2.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情况:(略)
3. 集中考察现场及答疑时间、地点:(略)
4.本次招标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名 称:(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略)
地址:(略)
联 系 人:(略)
联系电话:(略)
八、采购公告发布信息
本次采购公告在“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有关本次采购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的信息更正公告,其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