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供应商信用承诺函
1、供应商应为独立的企业法人,持有效营业执照;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扫描上传);
2、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总工为本公司正式员工,正常缴纳社会保险,且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提供拟派供应商为其缴纳的近三个月内任意一月的社保证明及证书原件扫描上传);
3、拟派项目经理为本公司正式员工,正常缴纳社会保险,且具有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质,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提供拟派供应商为其缴纳的近三个月内任意一月的社保证明及证书原件扫描上传);
4、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应无在建工程,或有在建项目但在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在建项目撤离,并在投标文件中附业主出具的可撤离证明。
三、获取采购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