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请各意向承租方亲自勘验标的,勘验联系人:(略) 2、承租方承租后日常经营过程中须符合有关部门的相关规定并服从出租方监督检查,禁止经营国家、地方政府法律法规明令禁止的项目;不得存放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物品。 3、本次出租标的资产挂牌价为该项目1年的租金底价。本次出租仅为集装箱本身,内部设施、设备及堆放物均为出租方所有,不在本次招租范围之内。 4、本次出租集装箱目前状态为闲置状态。原租赁合同于(略)年6月5日到期,原租赁合同到期后原租户已搬离。 5、本次出租集装箱原承租方不放弃优先租赁权。原承租方行权方式如下:(略) 6、各意向承租方拟参与本项目报名时,需将保证金充值进系统分配的钱包账户中。各意向承租方确定参与本项目报价(根据公告约定需要资格审核的,需要在资格审核通过后方可参与项目报价),需在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前,在系统内通过钱包账户完成拟参与项目保证金支付。 7、在通过e交易平台参与项目过程中,出现《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电子竞价风险告知及接受确认书》及任何e交易平台中公开披露的说明中列举的无法正常竞价情形的,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8、承租方未按照公告约定时间签订相关承租法律文本或未按照约定及时付清全部租金或交易服务费的,经过中心催告仍未履行的,出租方有权单方解除交易、终结该项目,并另行处置标的。 9、本次招租租金底价为含税价,承租方承租本项目后出租方按照税法规定开具租金发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