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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长路(新华路~暨南大道)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新长路(新华路~暨南大道)初步设计已由江阴市交通运输局以“江阴交建许字((略))(略)号”文批准,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江阴市新舜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江阴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委托江苏交通工程投资咨询有限公司为招标代理,对新长路(新华路~暨南大道)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工程概况
新长路(新华路~暨南大道)是新长路(芙蓉大道~暨南大道)的一部分,位于江阴东部腹地,起点位于新桥新华路与已建新长路平交口,路线呈南北走向,终点位于暨南大道与已建新长路平交口,路线全长(略).(略)公里,其中上跨高速段1.(略)Km不列入本设计,扣除后本次设计全长为9.(略)Km,途经新桥镇、顾山镇、长泾镇三个乡镇。
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新建段和已建段改建两部分,其中:
新建段全长约3.(略)Km,实施范围起点位于与顾山镇旧庄路十字平交口,桩号为K5+(略).(略),终点位于与长泾镇建工路十字平交口,桩号为K8+(略).(略),路线自北向南跨越太平河、下浜河、汤村港河等河流。规划路面宽度(略)m,沥青路面,新建段按一级公路标准建设。
已建段改建实施范围为新华路~旧庄路、建工路~暨南大道,全长约5.(略)公里(不包含上跨高速段),维持老路线形和宽度,按照维持原二级公路标准建设。
全线为沥青混凝土路面。老路改建段维持原道路宽度,新建段道路横断面为:(略)
(2)招标范围
新长路项目的详勘、施工图设计、设计变更,路基、路面、桥梁、涵洞、雨污水管道、排水、交通安全设施、智能交通、照明、环保、绿化及保通等的施工,以及为实施以上永久工程而必须的临时工程、拆除工程的施工及缺陷修复。
(3)计划工期
(略)个月,缺陷责任期(略)个月。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项目采用设计施工总承包合同模式。投标人可独立参加投标,也可以联合体的形式参加投标,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以联合体中承担施工工作的任意一方作为牵头人。
3.2投标人应具备的承担本次招标项目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要求为:
(1)投标人资质条件同时满足以下a、b、c三项的要求:
a、投标人(若为联合体形式投标,指联合体各方)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企业营业执照;
b、投标人(若为联合体形式投标,指联合体中承担设计工作的各方)应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者公路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者公路行业(公路工程)专业设计甲级资质。
c、投标人(若为联合体形式投标,指联合体中承担施工工作的各方)具有省级或省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同时还应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或特级资质的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https:(略)
(2)财务要求:(略)
(3)业绩同时满足以下a、b两项的要求:
a、自(略)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若为联合体形式投标,指联合体中承担设计工作的任意一方)完成过一级或高速公路工程施工图设计项目。
b、自(略)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若为联合体形式投标,指联合体中承担施工工作的任意一方)完成过一级公路或高速公路工程施工项目。
(4)信誉要求:
a.投标人(联合体各方)在最近一期江苏省公路水运工程信用等级评价不得低于C级(以投标文件递交当日等级为准)。
b.截止递交投标文件当日,投标人(若为联合体形式投标,指联合体各方)未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略)
c.截止递交投标文件当日,投标人(若为联合体形式投标,指联合体各方)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略)
(5)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资格:
a、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具有公路工程专业注册一级建造师电子证书,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或《公路水运工程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自(略)年1月1日以来,在一级公路或高速公路工程施工项目中担任过项目经理或项目总工;
b、投入本项目的项目总工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6)设计负责人资格:(略)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标段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形式,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分法。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江苏省交通招标投标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略)
5.2获取文件时间详见招标公告,完成网员注册后,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明确所投标段,通过网上银行支付招标文件费用后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和参考资料。若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应在“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中进行预约并邀请副联单位。
5.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图纸每套售价 0 元,招标人根据对本合同工程勘察所取得的水文、地质、气象和料场分布、取土场、弃土场位置等资料编制的参考资料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及地点:(略)
投标预备会时间及地点:(略)
6.2 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公告,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站、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址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略)
江阴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地址:(略)
邮政编码:(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
招标代理:(略)
电 话:(略)
传 真:(略)
E-mail:(略)
9.其他
9.1申请人如果未在江苏省交通运输招标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建立信用档案,则必须在预约截止时间前在江苏省交通运输招标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成功建立信用档案,否则无法进行网上预约。江苏省交通运输厅建设管理处联系电话:(略)
9.2《投标报表》的信息来源于投标人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备案的内容,请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之前尽快完成信息备案或更新工作。若《投标报表》无法完整体现相关信息数据,投标人可提供“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或交通运输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或“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可查询的信息数据的网页截图复印件作为补充证明材料,并须保证所提供的网页截图与相关系统查询内容保持一致,否则补充证明材料无效。《投标报表》中的相关信息已能完整体现其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审查条件或评标办法中相关评分项目的,无需重复提交补充证明材料。
9.3审核通过的企业备案信息将在“江苏交通”门户网站信息系统公示栏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从业企业制作投标报表时不可以使用尚在公示期间的备案信息。
9.4若某标段预约申请人数少于3家,则该标段招标人将重新发布招标公告。
9.5本项目开标地点为:(略)
9.6凡投标文件格式中(联合体协议书除外)要求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亲笔签名或加盖单位章的,均应采用相应的电子签章代替。
9.7本项目承包人建议书、承包人实施方案采用暗标制,投标人承包人建议书、承包人实施方案中不得出现透露投标人信息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企业名称的文字或图片或电子签章等)。若评标委员会认定承包人建议书、承包人实施方案中出现上述情况的,投标文件评分时承包人建议书、承包人实施方案评审项得0分。
9.8请各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前(略)日自行到“江苏文通招标投标交易平(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下载补遗书件,招标人不另行通知。投标人未留意该补遗书通知而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9.9本项目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如下:
监督机构:(略)
邮编:(略)
9.(略)上述时间均为北京时间。具体事宜请与招标代理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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