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新疆公司阿图什公司克州阿图什市(略)万千瓦光伏项目(略)千伏送出线路工程施工招标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略)
项目所在地区:(略)
1. 招标条件
本华能新疆公司阿图什公司克州阿图什市(略)万千瓦光伏项目(略)千伏送出线路工程施工招标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阿图什市华能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略)
2.2 规 模:(略)
2.3 标段划分:(略)
2.4 施工地点:(略)
2.5 计划工期:(略)
2.6 招标范围:
本项目(略)千伏送出线路工程自克州阿图什市(略)千伏汇集站起,至喀什(略)千伏变电站止,线路全长(略).7千米,导线采用4分裂JL/G1A-(略)/(略)钢芯铝绞线,线路全线架设地线。本次招标为(略)千伏送出线路施工,包括线路工程的铁塔基础施工、铁塔组立;导线安装;地线及附件安装;光缆及附件架设安装、调试;甲供设备、材料催交、接车、卸车、仓储保管、二次转运、安装、试验等,乙供设备、材料运输及就位、安装调试、试运行、一年质保等技术服务;负责办理本线路国网公司验收、质量监督等并网所需所有验收手续;负责办理本线路跨越各类电压等级线路等的相关手续等工作。(注:(略)
乙供物资采购包括(不限于):(略)
物资供货包括甲供设备催交、接车、卸车、仓储保管、二次转运、安装、试验等全部工作;乙供设备、材料的采购、催交、运输、保险、接车、卸车、仓储保管、二次转运、安装、试验等全部工作。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①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②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③在信用中国网站近三年没有串通投标或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处罚记录,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施工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④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者经营异常名录;
⑤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⑥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1)资质要求:(略)
①具有有效的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②具有有效的国家能源局核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类二级及以上级别和承试类二级及以上级别(新换领许可证不含承装类二级((略)千伏以下)和承试类二级((略)千伏以下))。
③具有有效的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业绩要求:(略)
(3)项目经理要求:(略)
【注:(略)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