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意向受让方应在本次公告挂牌期内登录镇江市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http:(略) 二、意向受让方须提交的材料:(略) (一)意向受让方为企业法人的应提供: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同意受让转让标的的内部决策文件(原件),股东名册(章程或工商部门证明); 3.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4.承诺函(公告附件); 5.需提供(略)-(略)年度审计报告及最近一期财务报表。 (二)意向受让方为自然人的应提供: 1.身份证复印件; 2.承诺函(公告附件); 3.其他材料。 三、 公告期满后,镇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会同转让方根据报名结果,共同进行资格审查,由转让方对意向受让方进行最终资格认定。 四、备查文件 1.转让方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转让标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转让标的职工名册、财务、离任审计报告、延伸审计报告、抵押、对外投资证明以及对外担保的情况说明 4.转让标的资产评估报告(中同华评报字((略))第(略)号资产评估报告) 5.评估结果核准通知书:(略) 6.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进场交易通知书》 7.产权交易备案通知书 8.底价测算说明 9.企业决策决议 (略).转让方案 (略).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略).转让批复 (略).转让标的(略)年7月的财务报表 (略).转让合同样本 (略).进场交易登记表 (略).转让标的专项审计报告(大华审字((略))(略)号) (略).受让方资格条件备案表 (略).转让方法人、经办人身份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