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拟对集团下属哈药总厂粉针溴化锂建筑改造工程进行公开招议标,欢迎符合招议标条件的投标方前来投标,具体事宜安排如下:
一、采购方案名称:(略)
二、招标内容:(略)
因哈药总厂学府路闲置厂区进行分阶段盘活处置,拟将学府路厂区进行产业升级,打造成集创新、研发、智造、商业、康养、文旅于一体的“工业+N”型的综合性产业园区。目前需要重新设计安装供热管网、换热站、消防系统及监控系统、电力系统等,保证A区全部及B区部分建筑的安全使用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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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控制价:(略)
商务、技术要求
1施工范围:
1.1 利用原溴化锂车间厂房,进行改造建设,施工方案踏勘时现场交流确认,安装完成设计范围内如下系统工程:(略)
1)粉针溴化锂建筑内地面、门窗、隔墙、照明、采暖、配电等全部土建安装工作。
2)柴油发电机房整体改造安装(含设备安装、配电、照明、消防等全部设计及施工内容)(柴油发电机甲供);
1.2 原溴化锂车间厂房的土建改造、厂房维修及简单装饰工程;
1.3 改造后溴化锂车间厂房内的全部配电改造(含(略)车间至粉针溴化锂供电电缆敷设(电缆甲供利旧)、低压配电、弱电配管、插座、接地、消火栓供水、消防喷淋、消防监控、火灾报警系统、应急照明、疏散指示等系统的安装及联网调试工作均由施工方完成。
1.4 施工范围内的全部配电、控制等安装工作及运行调试均由施工方完成。
1.5 施工范围内的配套土建施工、进设备洞口的拆除及恢复、甲供材的二次搬运等工作均由施工方完成。
1.6 甲方安排的URS内需求或系统内配套的相关工作。
1.7 甲供材:(略)
柴油发电机—1台
2.承包方式:
采取包工、包料(甲供材除外)、包深化设计、包质量、包工期、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包检验检测、包赶工措施、包系统对接调试及测试、包材料运输及搬运、包材料检验、包通过甲方及相关部门的验收合格等工作。
技术部分答疑人及联系电话:(略)
……详细技术参数、商务要求等见招标文件。
三、付款条件及结款方式:
1.付款方式:(略)
2.支付方式 :(略)
四、投标人资质要求:
1.投标单位须具有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专业资质证书等资质;
2.投标单位必须以直属施工队伍参加施工,不得使用挂靠施工队伍或未经甲方允许自行分包给其他施工单位,否则作违约处理,招标单位有权终止合同并由中标单位承担违约责任。
3.投标单位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单位且为合格的纳税人,并能够独立承担民事法律责任者;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需的财产、财务、专业技术能力。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没有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与招标人存在经济、法律等纠纷的单位不得参与投标。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单位资质和资格要求:
施工资质:(略)
投标单位需提供项目经理、安全负责人等主要管理人员社保证明,且项目经理同时未担任其它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并具备一级建造师或二级建造师证书,并且具备安全员B证。
6.本次招标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略)
7.投标单位施工人员要有本次施工范围内相同专业施工经验、施工人员需具有焊工证、电工证等相关专业资格证。
8.投标单位需提供类似工程通过以下标准的成功业绩:
需提供近五年内完成两个本项目类似工程业绩证明材料
9.投标单位需提供的其他资质性材料
登记时需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登记不予受理):
(1)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授权委托书(必须有公章及法人章)
(2)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资质证书复印件
(4)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6)项目负责人的注册证书、项目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项目负责人社保证明材料(拟承担本项目的项目经理投标时与实际施工必须一致)
(7)投标企业基本账户的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五、日程安排:
1、报名
时间:(略)
方式:(略)
2、开标时间:
时间:(略)
地点:(略)
3、相关费用
1)标书款:(略)
2)投标保证金:(略)
户名:(略)
开户行:(略)
联行号:(略)
账号:(略)
汇款注意事项
①投标保证金从投标方的基本账户以电汇形式汇到哈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账户,并保证在规定时间内汇到。
②因我公司财务系统月底结账,每月最后一天请勿汇入任何款项(可延迟一天汇入),否则将会影响保证金退还进度。
③汇款时请注明招标名称、标段号和用途。
④如未按要求备注及汇款,导致不良后果的,参标供应商自行承担;投标单位自行承担参加投标活动的全部费用。不管投标结果如何,招标方将不对投标单位因本次投标事宜所引起的任何费用负责。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略)
电子邮箱:sunwt@hayao.com
七、以上公告全部内容均为哈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自主编制确认完成,并对其公告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质疑和投诉事宜,请在公告期内向哈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提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