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生态环境影响。严格控制施工范围和强度,按照工程清淤清障设计和实施方案等要求,科学开展河道清淤清障工作,合理安排施工时间,规范实施清淤、挖掘、疏浚清障余水料运输和清淤余水处理、临时占地恢复等工作,做好施工中的水土保持工作。 2.废水污染影响。施工期的车辆及机械设备冲洗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污泥干化水通过絮凝沉淀+超磁分离处理后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略)-(略))三级标准和全城污水处理厂纳管标准的较严值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进入全城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外排太平溪。同时加强水质监测工作,制定水质保障方案,确保施工不对下游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池回省控断面的水质造成不利影响。 3.废气污染影响。按照扬尘防控“6个(略)%+2”要求,落实施工场地扬尘污染防治措施,确保施工作业场界颗粒物浓度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略)-(略))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强化淤泥干化场管理,淤泥及时脱水清运,确保场界臭气浓度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略)-(略))表1新扩改建二级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污染影响。按照“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对固体废物进行分类收集、处理和处置。清淤干化污泥、清障建筑垃圾送至具有收纳条件的单位分类利用或处置,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当地环卫部门处理。 5.噪声污染影响。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有效的减振、隔声等综合措施,加强施工机械维护管理,运输车辆途经敏感点要限速、禁鸣,确保施工期场界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略)-(略))中的相关排放限值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