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期废水主要为施工废水(设备清洗废水、混凝土养护废水)和施工人员生活污水。施工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施工场地洒水降尘不外排;施工人员生活污水经附近村民化粪池处理后排入新丰街镇污水处理站进一步深度处理。运营期废水主要为沉泥池水、滤池反冲洗废水、生活污水。沉泥池上清液(略)%与反冲洗废水作为原水再利用,不外排;剩余沉泥池上清液与经化粪池处理的生活污水满足新丰街镇污水处理站接管标准后,经市政污水管网进入新丰街镇污水处理站深度处理,最终排入盱江。 施工期废气主要为施工扬尘。项目施工期在部分施工区域设置围挡,定期对施工场地、道路洒水,对运输车辆加盖篷布、建筑材料堆放场地加盖篷布或洒水,及时清运建筑垃圾;施工期废气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略)-(略))中无组织排放限值。运营期废气主要为食堂油烟、污泥产生的恶臭、化验室废气以及备用柴油发电机尾气。食堂油烟采用静电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通过专用烟道从屋顶高空排放,废气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略)-(略))要求;柴油发电机作为应急备用电源,仅停电时使用,备用柴油发电机产生的尾气经设备自带的排烟管无组织排放;污泥产生的恶臭、化验室废气以无组织形式排放,项目通过加强厂区绿化、加强车间通风等方式减少无组织废气对周围环境的影响,无组织废气颗粒物、SO2、NOX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略)-(略))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略)-(略))表1中新扩改二级标准限值。 施工期噪声主要为施工设备噪声和运输车辆噪声。项目施工期通过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选用低噪声施工机械,尽量避免多台噪声设备同一地点同时使用;禁止车辆高速行驶,控制车辆鸣笛,同时选择性能良好、噪声低的运输车辆;在与敏感点较近的区域施工时,加强降噪管理等措施使施工期噪声符合《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略)-(略))相关标准;运营期噪声主要为离心泵、潜水泵、风机等机械设备产生的噪声,通过合理布局,选购低噪声设备,合理安排生产时间,加强设备的维护与保养,通过隔声、消声材料、弹簧隔振器、隔声罩、隔声间等措施,使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略)-(略))2类标准要求。 施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水厂建设开挖过程中产生的弃土、建筑垃圾和施工人员生活垃圾。弃土由施工单位按市容部门规定,及时运送至指定地点用于城市建设;建筑垃圾收集后运送至城市建筑垃圾填埋场填埋;施工人员生活垃圾由当地环卫部门及时清运。运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污泥、废包装材料、化验室废液、废药剂瓶、废机油、废油桶、含油废抹布、棉纱及生活垃圾。污泥经污泥干化场干化后外运综合利用;化验室废液、废药剂瓶、废机油、废油桶、含油废抹布、棉纱属于危险废物,分别妥善暂存在危废间,定期交由有相关资质的危废处置单位处理;废包装材料与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当地环卫部门处理。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满足防渗透、防雨淋、防扬尘的要求,危险废物贮存均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略)-(略))中的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