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自治区分公司(以下简称“长城资产内蒙古分公司”)拟对拥有的内蒙古北锦置业有限责任公司(曾用名:(略)
一、抵债资产形成情况
(略)年(略)月(略)日,长城资产内蒙古分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自治区分行签署《资产转让合同》(编号:(略)
(略)年7月(略)日,锡林浩特市人民法院作出((略))内 (略)执(略)号之二执行裁定书,裁定将被执行人所有的位于锡林浩特市希办巴彦社区的房产(房产证号为:(略)
二、抵债资产现状
抵债资产位于锡林浩特市希办巴彦社区,房产面积为4,(略).(略)平方米(对应土地使用权面积为1,(略).(略)平方米),抵债资产始建于(略)年,基建设备较为陈旧,处于年久失修的状态。
三、交易对象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支付能力的法人、组织或自然人,资金来源合法,不存在涉黑涉恶,不存在非法经营、非法集资情况,符合反洗钱相关法律法规、监管要求。下列人员不得购买:(略)
四、处置方式及交易条件:(略)
五、公告发布日期及有效期限:(略)
上述抵债资产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公告有效期届满日受理对上述抵债资产相关处置的征询和异议,以及有关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以及其他干扰资产处置公告活动的举报。
六、合作意向
长城资产内蒙古分公司面向各界投资人市场,欢迎广大有识之士参与购买。欢迎符合交易条件的社会各界投资者踊跃参与、洽谈购买等事宜,若有异议或者购买资讯请致电或来函咨询。
受理公告事项联系人:(略)
付先生 电话:(略)
公告期内受理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的联系人:(略)
通讯地址:(略)
注:(略)
2.上述标的资产可能存在着瑕疵或尚未发现的重大缺陷,长城资产内蒙古分公司对标的资产不承担法律上的合法性、有效性等瑕疵担保责任;如对公告内容存在异议请在公告期内向长城资产内蒙古分公司提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