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本项目合同为固定总价合同,报价方式为总价包干报价。成交供应商应根据网上竞采文件、工程量清单、图纸、技术规范及现场条件,充分考虑所有风险、费用及税费,一次性报出不可调整的合同总价。除经采购人同意的设计变更和工程量增减外,中标合同总价不因工程量、市场价格波动、汇率变化等因素调整。
2、供应商应认真填写工程量清单中所列的本合同各工程子目的单价或总价。供应商没有填入单价或总价的工程子目,采购人将认为该子目的价款已包括在工程量清单其他子目的单价和总价中。供应商必须按招标工程量清单填报价格。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工程量必须与招标工程量清单一致。
3、本项目安全文明施工费暂定金额为(略).7元,网上竞采报价函和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安全文明施工费必须按照采购人给出的暂定金额填报。
4、本工程所需材料(含设备)价格由供应商参照重庆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发布的《重庆工程造价信息》或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工程造价信息(造价信息引用时限为采购公告发布日期前一期),并结合市场行情及自身实力进行自主报价。
5、供应商应先到工地踏勘以充分了解工地位置、地质情况、进出场道路、拆迁干扰、储存空间、装卸限制、行车干扰及任何其他足以影响承包价格的情况,任何因忽视或误解工地情况而导致的索赔或工期延长申请将不获批准,发包人不再另行支付。
6、采购人在工程量清单中所列出的暂列金额、暂估价等暂定金额,投标人不得修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