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陕西省濂水河幸福河湖建设项目经汉中市水利局以汉水发【(略)】(略)号文件批准实施,建设资金来源为中央水利发展资金及地方配套,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汉中市南郑区江河管理站,招标代理机构为纳百川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和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略)
2.2 工程规模:(略)
2.3 项目投资总额:(略)
2.4 计划工期:(略)
2.5 标段划分:(略)
2.6 招标范围:
①施工I标段:(略)
②施工II标段:(略)
③施工III标段:(略)
④施工IV标段:(略)
⑤施工V标段:(略)
以上施工标段主要建设内容以工程量清单描述为准。
⑥监理I标段:(略)
⑦监理II标段:(略)
⑧监理III标段:(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施工I-IV标段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且年检合格,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近5年内具有类似工程施工经验,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须在陕西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管理平台建立信用档案,项目经理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和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无在建项目,同时具有类似工程施工经验,企业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及专职安全员须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有关管理人员须具有相关资格证书。
3.2、施工V标段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且年检合格,具有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资质,近5年内具有类似工程施工经验,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须在陕西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管理平台建立信用档案,项目经理须具有机电工程或通信与广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无在建项目,同时具有类似工程施工经验,企业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及专职安全员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有关管理人员须具有相关资格证书。
3.3、监理I-II标段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且年检合格,具有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类似工程施工监理经验,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监理能力,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有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且无不良记录。
监理III标段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且年检合格,具有水利部颁发的机电及金属结构设备制造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类似工程施工监理经验,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监理能力,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有机电及金属结构设备制造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且无不良记录。
3.4、凡未在陕西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管理平台建立信用档案的省内、外(含中央驻陕企业)企业及项目负责人(项目总监)不得参与本次的招标活动,资质、人员、业绩以在陕西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管理平台网查为准。
3.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略)
3.6、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略)
3.7、施工标段投标人须提供项目所在地劳动监察部门出具的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
3.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3.9、一个投标人只可获取一个标段的招标文件,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略)、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5、招标文件的获取
投标人于 (略)年(略)月(略)日 (略)时(略)分 起至(略)年(略)月(略)日 (略)时(略)分登录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www.sxggzyjy.cn)免费下载、查看电子版的招标文件。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略)年(略)月(略)日 (略)时(略)分 ,地点为 汉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 五开标室(汉中市汉台区南团结街(略)号金格大厦4楼)。
6.2投标文件递交方式:(略)
6.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不组织。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采购与招标网》 等媒介上发布。
9、其他
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必须在网上上传电子投标书—电子标:(略)
(略)、联系方式
| 招标人: | 汉中市南郑区江河管理站 | 招标代理机构: | 纳百川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 地址: | 汉中市南郑区大河坎镇张家村 | 地址: | 陕西省西安市曲江新区南三环辅路以南曲江文创中心7幢1单元(略)室 |
| 联系人: | 蔡先生 | 联系人: | 李女士 |
| 电话: | (略)-(略) | 电话: | (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