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资格;(2)投标人经营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资信和信用(以“信用中国”网站网站查询为准, 没有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没有处于会导致中标后无法履行合同的被责令停产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 (3)投标人近(略) 个月内(含,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因自身的责任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 (4)投标人应具有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必须持有有效的国家认定的有资质机构颁发的ISO(略)或等同的质量保证体系认证证书;(投标人为代理商投标时,须提供设备生产厂商的质量体系认证证书)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同一标段投标; (6)投标人没有处于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未被列入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涉案“黑名单”; (7)投标人没有处于上海成套院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 (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人专项资格要求 (1)投标人提供通过强制性认证的国家3C认证证书和国家权威机构出具的该同类产品的型式试验报告。(投标人为代理商投标时,须提供设备生产厂商的相应证明文件) (2)业绩要求:(略) (3)本标段接受代理商投标,投标人为代理商投标时,须获得设备生产厂商授权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