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条款号 | 原文 | 现文 |
1 |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略).7经济标评审优惠政策 | 4、本招标项目执行经济标评审优惠政策,当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且分包承诺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略)%或以上的,应附分包意向协议(格式详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对该内容进行明确。 | 删除 |
2 |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略).8中小企业政策(价格优惠) | 1.根据《广东省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实施细则(试行)》(粤财采购〔(略)〕(略)号)要求,对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略)〕(略)号)的投标人,给予相应的价格评审优惠。 2.本项目评标计算价格分时,对小微企业投标的,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5%作为其价格分:(略) 3.投标人应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略)〕(略)号)规定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详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否则不得享受相关价格评审优惠。投标人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时,对于已纳入统计部门统计范围的企业,所属行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规模类型应与统计部门报表一致。对于未纳入统计部门统计范围的企业,应对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确定所属行业,当企业从事两种以上经济活动时,则按照主要活动确定其所属行业;从业人数可以社会保险参保人数为准;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可以第三方出具的报告为准。 4.小微企业划分标准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 国家统计局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略)〕(略)号)执行。本招标项目属于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略)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略)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略)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略)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注:(略) (2)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合同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评分优惠。 (3)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非企业主体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4)公示期间如有异议、投诉的,被异议、投诉单位需提供注册登记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认定函。 (5)规定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承包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 (6)根据《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略)〕(略)号)规定,**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需提供由省级以上**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企业的证明文件,经评审满足要求后,可享受上述加分优惠,否则不得享受上述加分优惠。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略)〕(略)号)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需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详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经评审满足要求后,可享受上述加分优惠,否则不得享受上述加分优惠。**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 删除 |
3 | 3. 投标文件中3.1 投标文件的组成 | (4)投标人认为需要增加的其他资料【包括但不限于:(略) | 删除 |
4 | 商务文件(资信业绩评分标准)企业类似业绩 (5分) | 1、投标人设计业绩情况(3分): 自(略)年1月1日至今完成过总建筑面积≥(略)平方米的房屋建筑工程设计业绩的,每项得3分,最高得3分。 2.投标人勘察业绩情况(2分) 自(略)年1月1日至今,完成过总建筑面积≥(略)平方米的建筑工程类勘察项目,每提供一个业绩得2分,本项最高得2分。 | 1、投标人(若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设计方提供)设计业绩情况(3分): 自(略)年1月1日至今完成过总建筑面积≥(略)平方米的房屋建筑工程设计业绩的,每项得3分,最高得3分。 2.投标人(若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勘察方提供)勘察业绩情况(2分) 自(略)年1月1日至今,完成过总建筑面积≥(略)平方米的建筑工程类勘察项目,每提供一个业绩得2分,本项最高得2分。 |
5 | 企业业绩获奖(5分) | 投标人房屋建筑工程勘察或设计业绩获奖情况: ①获得市级(或以上)勘察或设计奖项7-(略)项,得5分; ②获得市级(或以上)勘察或设计奖项5-6项,得3分; ③获得市级(或以上)勘察或设计奖项3-4项,得2分 ④获得市级(或以上)勘察或设计奖项1-2项,得1分 注:(略) | 投标人(若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各方提供,可合并计算)房屋建筑工程勘察或设计业绩获奖情况: ①获得市级(或以上)勘察或设计奖项7-(略)项,得5分; ②获得市级(或以上)勘察或设计奖项5-6项,得3分; ③获得市级(或以上)勘察或设计奖项3-4项,得2分 ④获得市级(或以上)勘察或设计奖项1-2项,得1分 注:(略) |
6 | 项目负责人资历 (4分) | (1)具有高级(或以上)工程师职称的得2分;具备建筑类专业中级技术职称的得1分。本小项最高得2分。 (2)类似项目业绩:(略) | (1)具有建筑类专业高级(或以上)工程师职称的得2分;具备建筑类专业中级技术职称的得1分。本小项最高得2分。 (2)类似项目业绩:(略) |
7 | 设计管理班子配备情况 ((略)分) | 各专业负责人业务能力((略)分) (1)除项目负责人外,拟派的各专业负责人(建筑、结构、给排水、电气、暖通、造价(土木建筑)、造价(安装)等7个专业),具有对应专业中级工程师(或以上)技术职称(即建筑专业、结构专业、给排水专业、电气专业、暖通专业、工程造价专业): 每专业负责人满足上述要求的1.5分,本小项最多得(略).5分; (2)除项目负责人外,拟派的各专业负责人(建筑、结构、给排水、电气、暖通、造价(土木建筑工程)、造价(安装工程)等7个专业)具有对应专业的注册工程师证书【即一级注册建筑师、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注册电气工程师、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暖通空调)、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土木建筑工程)、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安装工程)】的: 每专业负责人满足上述要求的1.5分,本小项最多得(略).5分; 注:(略) | 各专业负责人业务能力((略)分) (1)除项目负责人外,拟派的各专业负责人(建筑、结构、给排水、电气、暖通、造价(土木建筑)、造价(安装)等7个专业),具有对应专业中级工程师(或以上)技术职称(即建筑专业、结构专业、给排水专业、电气专业、暖通专业、工程造价专业): 每专业负责人满足上述要求的1.5分,本小项最多得(略).5分; (2)除项目负责人外,拟派的各专业负责人(建筑、结构、给排水、电气、暖通、造价(土木建筑工程)、造价(安装工程)等7个专业)具有对应专业的注册工程师证书【即一级注册建筑师、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注册电气工程师、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暖通空调)、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土木建筑工程)、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安装工程)】的: 每专业负责人满足上述要求的1.5分,本小项最多得(略).5分; 注:(略) (2)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是指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发布的《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建人[(略)](略) 号)取得的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并经注册且在有效期内。按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的规定,根据原人事部、原建设部发布的《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人发[(略)](略)号)取得的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并经注册且在有效期内的,等同于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 |
8 | 信誉及创新能力 (5分) | (1)投标人同时具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的证书且在有效期内的,每具有1项得1分,本小项最多得3分。 注:(略) (2)投标人(略)(含(略))年度,取得“纳税信用A级纳税人”的得2分;取得“纳税信用B级纳税人”的得1分;取得“纳税信用M级纳税人”的得0.5分,其它不得分。 注:(略) 注:(略) | (1)投标人(若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设计方提供)同时具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的证书且在有效期内的,每具有1项得1分,本小项最多得3分。 注:(略) (2)投标人(若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设计方提供)(略)(含(略))年度,取得“纳税信用A级纳税人”的得2分;取得“纳税信用B级纳税人”的得1分;取得“纳税信用M级纳税人”的得0.5分,其它不得分。 注:(略) 注:(略) |
9 | 技术文件(勘察设计方案评分标准)设计概念 ((略)分) | 结合项目建设规模、用地现状、周边规划、技术、设计理念、建筑特点等因素对设计概念方案进行评审: 优:(略) 良:(略) 中:(略) 差:(略) | 优:(略) 良:(略) 中:(略) 不满足[优]、[良]、[中]的评审标准或不提供得[0]分。 |
(略) | 设计规划 (6分) | 充分考虑用地情况,设计符合《设计任务书》规划设计要求,充分考虑院区空间轴线关系,与周边整体规划相符,与园区既有建筑功能形象互相结合;功能分区、空间布局、交通组织、出入口设置、城市界面、建筑朝向等规划设计合理。 优:(略) 良:(略) 中:(略) 差:(略) | 优:(略) 良:(略) 中:(略) 不满足[优]、[良]、[中]的评审标准或不提供得[0]分 |
(略) | 建筑设计 (6分) | 优:(略) 良:(略) 中:(略) 差:(略) | 优:(略) 良:(略) 中:(略) 不满足[优]、[良]、[中]的评审标准或不提供得[0]分 |
(略) | 结构方案 (5分) | 优:(略) 良:(略) 中:(略) 差:(略) | 删除 |
(略) | 使用功能 (5分) | 优:(略) 良:(略) 中:(略) 差:(略) | 优:(略) 良:(略) 中:(略) 不满足[优]、[良]、[中]的评审标准或不提供得[0]分 |
(略) | 交通设计 (5分) | 优:(略) 良:(略) 中:(略) 差:(略) | 优:(略) 良:(略) 中:(略) 不满足[优]、[良]、[中]的评审标准或不提供得[0]分 |
(略) | 景观设计 (6分) | 景观设计应充分理解整体规划,充分考虑城市界面及本项目展示效果,合理设置绿化、广场、构筑物等景观要素,重点打造入口空间;打造生态与人文融合的园区景观;运动设施配套完善;植物配置充分符合岭南地区气候特征。 优:(略) 良:(略) 中:(略) 差:(略) | 优:(略) 良:(略) 中:(略) 不满足[优]、[良]、[中]的评审标准或不提供得[0]分 |
(略) | 绿色节能 (6分) | 符合绿色建筑设计2星要求,采取的绿色技术措施充分考虑所在地气候特点,最大限度地节约资源、保护环境、减少污染;采用节电节水自动控制等系统; 优:(略) 良:(略) 中:(略) 差:(略) | 优:(略) 良:(略) 中:(略) 不满足[优]、[良]、[中]的评审标准或不提供得[0]分 |
(略) | 无障碍设计 (5分) | 优:(略) 良:(略) 中:(略) 差:(略) | 优:(略) 良:(略) 中:(略) 不满足[优]、[良]、[中]的评审标准或不提供得[0]分 |
(略) | 勘察和基坑方案(6分) | 优:(略) 良:(略) 中:(略) 差:(略) | 优:(略) 良:(略) 中:(略) 不满足[优]、[良]、[中]的评审标准或不提供得[0]分 |
(略) | 其他 (5分) | 结合工程造价控制要求,设计进度和质量保障措施、后续服务保障措施和人员配置等内容进行评审。 优:(略) 良:(略) 中:(略) 差:(略) | 优:(略) 良:(略) 中:(略) 不满足[优]、[良]、[中]的评审标准或不提供得[0]分 |
(略) | 注:(略) | (2)业绩时间以初步设计批复或施工图审査合格证书载明时间为准;项目项目总投资的证明文件可以是合同中有列明的可作为证明文件,如合同未列明的,可提交列明总投资金额的《项目建议书批文》或《可行性研究报告批文》或《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作为证明材料;总建筑面积的证明文件可以是中标通知书(或免招标证明文件)或合同中有列明的可作为证明文件,如中标通知书(或免招标证明文件)或合同未列明的,可提交列明总建筑面积的《项目建议书批文》或《可行性研究报告批文》或《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或《施工图审查合格证书》或业主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作为证明材料。 | (2)业绩时间以初步设计批复或施工图审査合格证书载明时间为准;总建筑面积的证明文件可以是中标通知书(或免招标证明文件)或合同中有列明的可作为证明文件,如中标通知书(或免招标证明文件)或合同未列明的,可提交列明总建筑面积的《项目建议书批文》或《可行性研究报告批文》或《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或《施工图审查合格证书》或业主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作为证明材料。 |
(略) | 2、勘察业绩: | 整个项目的总建筑面积≥(略)平方米。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免招标证明)及合同关键页扫描件。时间以合同文件签订时间为准,若合同文件无签订时间的,以中标通知书(或免招标证明)的时间为准。不符合上述条件或未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不得分。 (2)业绩时间以签订的合同时间为准。 | (1)整个项目的总建筑面积≥(略)平方米。勘察业绩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免招标证明)、合同关键页等证明文件。证明文件以清晰扫描件加盖投标人电子印章作为评审依据。 (2)业绩时间以合同文件签订时间为准。总建筑面积的证明文件可以是中标通知书(或免招标证明文件)或合同中有列明的可作为证明文件,如中标通知书(或免招标证明文件)或合同未列明的,可提交列明总建筑面积的《项目建议书批文》或《可行性研究报告批文》或《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或业主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作为证明材料。 |
(略) | 3、勘察或设计获奖要求: | (3)获奖业绩需提供项目获奖证书和合同关键页原件清晰扫描件并加盖投标单位电子印章。 | (3)获奖业绩需提供项目获奖证书原件清晰扫描件并加盖投标单位电子印章。 |
(略) | 6、项目负责人类似项目业绩要求: | (2)业绩时间以初步设计批复或施工图审査合格证书载明时间为准;项目项目总投资的证明文件可以是合同中有列明的可作为证明文件,如合同未列明的,可提交列明总投资金额的《项目建议书批文》或《可行性研究报告批文》或《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作为证明材料;总建筑面积的证明文件可以是中标通知书(或免招标证明文件)或合同中有列明的可作为证明文件,如中标通知书(或免招标证明文件)或合同未列明的,可提交列明总建筑面积的《项目建议书批文》或《可行性研究报告批文》或《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或《施工图审查合格证书》或业主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作为证明材料。 | (2)业绩时间以初步设计批复或施工图审査合格证书载明时间为准;总建筑面积的证明文件可以是中标通知书(或免招标证明文件)或合同中有列明的可作为证明文件,如中标通知书(或免招标证明文件)或合同未列明的,可提交列明总建筑面积的《项目建议书批文》或《可行性研究报告批文》或《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或《施工图审查合格证书》或业主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作为证明材料。 |
(略) | 7、项目负责人资历要求 | (1)需提供拟派人员的职称证、注册证的证书原件清晰扫描件。 | (1)需提供拟派人员的职称证书原件清晰扫描件。(2)需提供(略)年9月的社保证明投标人单位为拟投入本项目人员购买的社会保险证明文件复印件。 |
(略) | 8、设计管理班子配备情况 | (1)需提供拟派人员的职称证、注册证的证书原件清晰扫描件。 (2)需提供自(略)年4月份以来(含4月份)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投标人单位为拟投入本项目人员购买的社会保险证明文件复印件。(当地政府部门允许企业在疫情期间缓缴社会保险费且投标人未缴纳的,投标人可提供当地政府部门允许缓缴社保的相关文件作为缴纳社保的证明。确定中标人后,招标人将采取有效措施,核实后续中标人管理团队的社保补缴情况。) | (1)需要按评审要求提供对应人员的职称证、注册证的证书原件清晰扫描件。 (2)需提供自(略)年9月的社保证明投标人单位为拟投入本项目人员购买的社会保险证明文件复印件。 |
(略) | 评标程序3.1 商务文件形式评审、资格评审、商务文件响应性评审 | 3.1.1 评标委员会如认为有必要,可以要求投标人提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规定的有关证明和证件的原件,以便核验。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款规定的标准依次对投标人进行商务文件形式评审、资格评审、商务文件响应性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未能通过评审的投标人,其投标不再参与后续的评审程序。当通过评审的有效投标人不足3名时为招标失败。如果有否决投标提议,则评标委员会成员共同表决,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决定是否否决其投标。不得将文件顺序、明显的文字错误等列为否决投标的情形。评委发现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应当要求投标人作必要的澄清、说明后再判定投标人是否通过评审,不得直接否决投标。 | 3.1.1 评标委员会如认为有必要,可以要求投标人提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规定的有关证明和证件的原件,以便核验。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款规定的标准依次对投标人进行商务文件形式评审、资格评审、商务文件响应性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未能通过评审的投标人,其投标不再参与后续的商务文件评审程序。当通过评审的有效投标人不足3名时为招标失败。如果有否决投标提议,则评标委员会成员共同表决,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决定是否否决其投标。不得将文件顺序、明显的文字错误等列为否决投标的情形。评委发现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应当要求投标人作必要的澄清、说明后再判定投标人是否通过评审,不得直接否决投标。 |
(略) | 投标文件格式1.4 技术文件(勘察设计方案)编制要求 | 1.4.1 技术文件(勘察设计方案)由下列资料组成:(略) (1) 设计方案文本文件: (a) 首页:(略) (b) 目录。 (c) 设计说明书(含本项目的难点、建议和工程创新)。 (d) 设计文本 (e) 《工期计划表》(方案修改、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的总工时和工期)。 (f) 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资料。 | 1.4.1 技术文件(勘察设计方案)由下列资料组成:(略) (1) 设计方案文本文件: (a) 首页:(略) (b) 目录。 (c) 设计说明书(含本项目的难点、建议和工程创新)。 (d) 设计图纸(需包括效果图(至少含一张鸟瞰图)、分析示意图、彩色总平面图); (e) 《工期计划表》(方案修改、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的总工时和工期)。 (f) 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资料。 |
(略) | 投标文件格式 | 格式八 中小企业声明函(如有) | 删除 |
(略) | 投标文件格式 | 格式九 分包意向协议(如有) | 删除 |
(略) | 投标文件格式 | 格式十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有) | 删除 |
(略) | 投标文件格式 | 格式十一 **企业的证明文件(如有) | 删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