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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规范新生入学秩序,切实保障学生合法权益,坚决维护教育公平,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略)号)、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略)级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和学籍电子注册工作的通知》(鲁教学函〔(略)〕(略)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为做好(略)级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工作,制定本方案。
一、入学资格审查工作组
成立由校领导牵头,教务处、学生工作部、招生就业处、各系部书记等组成的入学资格审查工作组。
二、审查范围
1.(略)年入学的三年制普通全日制新生;
2.(略)年三二连读及五年一贯制转段新生;
3.原保留入学资格申请于(略)年入学的学生。
三、工作分工
(一)新生入学资格初审(责任部门:(略)
新生报到时,由学生工作部组织各系部对新生的入学资格进行初审。重点对新生的录取通知书、居民身份证、准考证等进行核查,确保人证信息一致。对信息不一致或材料缺失的,要详细、全面了解原因,如实做好记录并报学校教务处备案,在下一步的新生照片采集及比对、入学资格复查等环节进行重点核查。对未按时报到的新生,要第一时间主动联系,全面了解其未按时报到的原因,告知其请假程序及要求,及时准确做好相应记录,确保全面准确了解每一名未报到新生的动态。
完成时间:(略)
(二)新生照片采集及比对(责任部门:(略)
由教务处组织各系部在新生报到一周至两个月内完成集中采集新生照片工作。通过现场刷公安部认定的身份证阅读器读取个人身份信息的形式集中采集新生照片,必须通过有图像采集资质的单位采集照片,确保新生图像采集工作的严肃性和新生信息的安全性。现场集中采集过程及采集后的数字化照片应符合《高等教育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图像采集规范及信息标准》(教毕指〔(略)〕(略) 号)要求。要通过正规、安全途径及时对新生现场采集照片、高考报名照片、国家人口库照片进行人像比对,全面掌握比对结果。比对结果异常的,要深入核查原因,完善佐证材料,形成带有结论性的核查报告。核查报告同全部比对结果一并做好存档。
完成时间:(略)
(三)新生入学资格复查(责任部门:(略)
在新生纸质档案寄递到本校后,由学生工作部协调各系部对新生的纸质档案材料、户籍迁移材料、录取名册、高考电子档案等逐一进行核查,重点审核姓名、身份证号、出生日期、照片、简历、笔迹、父母信息等内容,特别是对前期新生入学资格初审时信息不完整不一致、人像比对有异常的新生进行重点核查。
由招生就业处协调各系部对参加退役大学生士兵免试专升本、录取享受高考加分照顾、综合评价招生的新生及各类专项计划招录新生的资格条件进行逐一认真核查;对学生身心健康状况是否符合报考专业或专业类别体检要求等进行复核;对艺术、体育等特殊类型录取学生的专业水平进行复测,全面审查新生的报名资格、身心状况和录取程序。
复查结束后,如确定入学资格审查不通过学生,需由学生工作部通知教务处做相应学籍处理。
完成时间:(略)
(四)建立新生入学资格审查三张名单(责任部门:(略)
1.报道入学新生名单、未报到入学新生名单
新生入学资格初审完毕后,由学生工作部协调各系部建立报到入学新生名单和未报到入学新生名单,其中未报到入学新生名单要详细记录学生未报到原因,涉及请假的学生要标明请假期限,并向教务处备案。教务处及时做好参军入伍的学生的入学资格保留工作。
2.已报到入学但资格审查存疑学生名单
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工作结束后,学生工作部协调各系部建立已报到入学但资格审查存疑学生名单,并附带入学资格审查存疑情况的详细报告。
上述三张名单均需高校招生、教务、学工等部门共同审定,学校负责同志签字确认。
完成时间:(略)
(五)依规做好分类处理(责任部门:(略)
各责任部门要分类处理好入学资格审查发现的各类问题,务必保证依据准确、程序合规、处置适当。对未违反考试招生政策但个别信息存在错误、个别材料缺失的,在核清核准相关情况的基础上,从做好学生服务的角度出发,指导学生补充证明材料。该修改信息的,及时帮助学生修改信息;该注册学籍的,教务处应及时为学生注册学籍;对存在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或企图冒名顶替入学、未按规定公示有关资格身份或虽经公示但在复查环节发现与实际情况不符、未经省级招生部门办理录取手续等违反考试招生政策的,需建立健全证据材料档案,并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及程序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情节严重的,应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对其他需要保留入学资格或者视为放弃入学资格的,应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办理。
完成时间:(略)
(六)学籍电子注册(责任部门:(略)
教务处严格按照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以下简称学信网)推送的录取数据和报到入学新生名单,进行新生学籍电子注册。严禁在不进行新生入学初审、不核实学生实际报到情况下为新生注册学籍,严禁安排新生到非录取专业报到并就读。要严格做好 “专项计划生”等特殊类型学生的学籍信息标注工作,对放弃入学资格、保留入学资格、取消入学资格的学生应据实准确标注原因。
完成时间:(略)
(七)健全新生学籍档案(责任部门:(略)
新生报到入学后,由招生就业处负责从本校录取库中将高考考生电子档案打印成纸质材料,加盖学校公章后,与其他纸质档案一起存入学生个人档案。
教务处为新生建立《学籍档案卡》。《学籍档案卡》样式可参照 (略) 年印发的《学籍档案卡样例》,也可由学校自行设计。《学籍档案卡》应当由学生本人使用黑色或蓝黑色钢笔、中性笔填写,粘贴的照片应当为新生入学采集的照片。《学籍档案卡》中的学籍异动情况记录、学生奖惩情况记录等,可由工作人员手填,也可用其他证明材料代替。《学籍档案卡》及相关证明材料一式 2 份,一份装入学生档案,一份由学校档案馆留存。
后续学生个人档案由各系于在校期间逐步完善增加至毕业。
完成时间:(略)
四、严格工作要求
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和学籍电子注册工作是高校落实国家考试招生政策的一项系统性工作。要注重过程性管理,坚持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工作一人复查、一人审核,复查、审核人员均签字确认的工作机制,要加强对签字纸质材料的存档和管理,做到核查过程记录清晰、结果完整准确,相关事项可追溯倒查。要提高工作效率、加快工作进度,确保按时保质完成工作任务。
五、强化督导检查
招生、教务、学工等部门对各系部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工作进行专项检查,抽查新生相关材料和审查记录,对存有疑点的学生要逐一复核复验,确保审查结论准确无误。学校将按照教育部、教育厅有关要求,采用“双随机、一公开”的方式,抽查部分系部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和学籍电子注册工作开展情况。对在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和学籍电子注册工作中敷衍塞责、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相关人员,学校将依规依纪依法严肃追究有关责任。对因重视程度不够、组织领导不力、制度不健全、程序不完善等未落实好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和学籍电子注册工作要求而造成重大失误或严重影响的部门,学校将严肃处理。
六、材料报送(责任部门:(略)
新生入学相关工作完成后,由学生工作部牵头及时总结各项工作开展情况(重点突出新生报到情况、资格审查情况、存疑人员的核查结果、学籍注册情况等)并形成总结报告,于 (略) 月 (略) 日前以正式文件形式通过“山东省高校学生管理信息平台—材料上报管理”报山东省教育厅高校学生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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