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略) 二、所属单位:(略) 三、标的明细:(略) 四、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1.转让标的整体受让,不予拆分。 2.转让标的现存放于济南市历下区山东新闻大厦部新闻大厦地下室。 看货联系人:(略) 3.转让标的目前处于报废状态,标的实际情况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转让方及交易所不对标的质量、性能、数量等提供任何保证。 五、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1.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在挂牌公告期间已自行对标的资产进行了全面了解,一经递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即表明理解并接受本次资产转让的所有内容及程序,完全了解与认可转让标的状况以及存在的瑕疵等一切内容,并自行承担受让标的所带来的一切风险和后果;成为最终受让方后不得以不了解转让标的为由退还转让标的,否则将视为违约;非转让方原因所引发的风险因素,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2.意向受让方须承诺,自《资产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5日内,一次性将全部交易价款支付至山东文化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5日内完成全部标的资产的清运工作。 3.意向受让方须承诺,承担标的资产的拆除、装卸、运输等相关费用,并负责拆除过程中产生的垃圾、废物等清理及拆除现场平整工作。在此过程中若发生任何事故、责任及费用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4.意向受让方须承诺,拆除、装卸、运输过程不得对转让方的基础设施造成损坏,作业过程中所有作业器具与行为须符合转让方生产现场安全管理制度,不得影响转让方正常生产秩序,拉运标的资产必须出具由转让方开具的出门凭证,无证不得离开。在此过程中若发生任何事故、责任及费用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六、受让方资格条件:(略) 附:(略) <im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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