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报名方式 | 线上报名 |
| 潜在承租方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 资格条件1.意向承租方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者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或其它组织。2.意向承租方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被执行人名单。3.意向承租方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4.意向承租方未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5.意向承租方须承诺本物业用途符合招租公告经营业态限定要求。如违反上述承诺,招租人有权拒绝其竟价资格,如已签订合同,招租人有权解除合同并追究其对招租人造成的损失。6.不接受联合体承租。注:(略) |
| 需提供的证明材料 | 意向承租方登记资料(所有资料均提供扫描件且需加盖公章,如个人报名需本人签字并按指模)。一、1.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行政事业单位或社会组织团体法人证明材料,或其他有效的主体资格证明文件以及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含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2.以分公司名义参与的,须提供总公司或具有独立法人的上一级公司出具的愿为其参与本项目竞价的行为以及履约等行为承担民事责任的加盖总公司公章的授权函(原件),并同时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的营业执照,并加盖公章。3.自然人身份证。二、提供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被执行人页面截图(查询网站为http:(略) |
| 资格审查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略)年(略)月(略)日 (略)时(略)分(略)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