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贵州省分公司拟对持有的贵州兴伟兴能源投资有限公司等三户债权资产进行公开处置,现予以公告。
债务企业名称:(略)
所在地:(略)
债权总额:(略)
担保方式:(略)
一、基本情况
(一)概况及担保情况
截至基准日(略)年(略)月1日,债权总额为4,(略),(略),(略).(略) 元,其中本金2,(略),(略),(略).(略) 元,利(罚)息1,(略),(略),(略).(略) 元,迟延履行金(略),(略),(略).(略) 元。担保方式为抵押+保证。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其他费用等按借款合同(或相关协议)、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计算标准以及中国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计算为准,债权基本情况详见下表。
| | | | | | 截至基准日(略)年(略)月1日 单位:(略) |
序号 | 债务人 | 债务本金 | 债务利息 | 迟延履行金 | 债权合计 | 担保情况 |
已确权担保方式 | 未确权担保方式 |
1 | 贵州兴伟兴能源投资有限公司 | 2,(略),(略),(略).(略) | 1,(略),(略),(略).(略) | (略),(略),(略).(略) | 4,(略),(略),(略).(略) | 抵押物:(略) 质押物:(略) 自然人王伟、曹艳、陈鑫、王玉珠、田汝伦、张锡明,法人安顺市兴伟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贵州省安顺市兴伟实业开发有限公司、安顺开发区兴伟文化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安顺开发区兴伟旅游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为本债权提供连带责任的保证担保; | (略)年4月(略)日,长城资产贵州分公司与贵州鼎创能源有限公司、赵俊龙、赵子奇签署增信协议,约定其为本债权提供连带担保。 |
2 | 杭州华龙印务有限公司 | 5,(略),(略).(略) | (略),(略),(略).(略) | 4,(略),(略).(略) | (略),(略),(略).(略) | 保证人:(略) | 无 |
3 | 宏丰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 (略),(略),(略).(略) | (略),(略),(略).(略) | (略),(略),(略).(略) | (略),(略),(略).(略) | 保证人:(略) | 无 |
(二)保证人概况
1.贵州兴伟兴能源投资有限公司债权
(1)安顺市兴伟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该企业成立于(略)年,位于贵州省安顺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西航路中段(兴伟家具城),经营范围:(略)
(2)贵州省安顺市兴伟实业开发有限公司
该企业成立于(略)年,位于贵州省安顺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双阳厂路口,经营范围:(略)
(3)安顺开发区兴伟文化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该企业成立于(略)年,位于贵州省安顺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兴伟家具城内,经营范围:(略)
(4)安顺开发区兴伟旅游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该企业成立于(略)年,位于贵州省安顺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西航路兴伟家具城内,经营范围:(略)
(5)贵州鼎创能源有限公司
该企业成立于(略)年,位于贵州省毕节市织金县三甲街道山水汽车城。经营范围:(略)
2.杭州华龙印务有限公司债权
浙江通营企业管理有限公司,该企业成立于(略)年,位于杭州市江干区三新路(略)号铭鑫大厦(略)号。经营范围:(略)
3.宏丰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债权
杭州富兴集团有限公司,该企业成立于(略)年,位于杭州市富阳市银湖街道高尔夫路(略)号第9幢。经营范围:(略)
(三)诉讼情况
除未确权的担保方式外,上述债权案件均已诉、已执行。其中,杭州华龙印务有限公司、宏丰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债权案件已执行终本;贵州兴伟兴能源投资有限公司债权当前处于执行中。
三、债务企业概况
1.贵州兴伟兴能源投资有限公司
该企业成立于(略)年,位于贵州省毕节市七星关区文阁乡海坝村,经营范围:(略)
2.杭州华龙印务有限公司
该企业成立于(略)年,位于浙江社杭州市西湖区文三路(略)号昌地火炬大厦1幢(略)-6室。经营范围:(略)
3.宏丰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该企业成立于(略)年,位于浙江省杭州市富阳市受降镇受降村中秋。经营范围:(略)
四、瑕疵披露
上述债权资产及其从权利可能存在的瑕疵或缺陷包括但不限于下列一项或多项:(略)
(一)债务人(或担保人)、其他责任主体已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限制消费人员名单;
(二)债务人(或担保人)被依法实施破产程序,且破产程序已经终结;
(三)债务人(或担保人)被注销、吊销法人主体资格;
(四)债权金额可能存在计算误差而致与实际金额不符、存在应付而未付费用或已支付而未扣减的情形;
(五)主从债权证明文件可能为复印件,或者主从债权证明文件缺失或不完整;
(六)主从债权经司法程序部分败诉、不能变更诉讼、仲裁或执行主体、法院已裁定终结执行等诉讼风险;
(七)债权历时较长,有关时效可能已届满,导致无法向法院申请(恢复)执行;
(八)动产抵押物可能已经灭失,抵押物可能存在多个抵押权人或已经被处置的情况。
五、交易对象与交易条件
(一)交易对象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支付能力的法人、组织或自然人。
2、不属于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原债务人管理人员、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拍卖人等中介机构人员等关联人或者述关联人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不属于与参与不良资产转让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原债务人或者受托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员等有直系亲属关系的人员;不属于标的资产原债务企业及债务企业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股下属公司;担保人为自然人的,不属于其本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属于标的资产原债务担保企业及其控股下属公司;不属于标的资产原债务企业的其他关联企业等利益相关方;亦不属于其他相关法律法规中规定的不得购买或变相购买不良资产的主体,不属于前述主体投资、控制或享有其他权益的企业或其他实体。
3、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或失信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实际控制人;不属于标的资产原涉及的债务人、相关担保人、其关联方及债务人、相关担保人委托的主体;不属于反恐、反洗钱黑名单人员;不属于其他依据监管机构的规定不得收购、受让标的债权的主体。
(二)交易条件:(略)
六、公告发布日期:(略)
有效期限:(略)
七、处置方式:(略)
按照《金融资产管理公司资产处置管理办法(修订)》《关于印发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不良资产业务管理办法的通知》规定的方式进行处置,具体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公开竞价转让、债务重组等。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受理对上述资产相关处置的征询和异议,以及有关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以及其他干扰资产处置公告活动的举报。
以上信息仅供参考,最终以借据、合同、法院判决等有关法律资料为准。
受理公示事项
联系人:(略)
通讯地址:(略)
受理举报事项
分公司纪检审计部(纪委办公室)联系人:(略)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贵州省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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