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澜沧江公司澜沧江上游水电工程无级分层取水装备关键技术研究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略)
项目所在地区:(略)
1. 招标条件
本华能澜沧江公司澜沧江上游水电工程无级分层取水装备关键技术研究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华能澜沧江水电股份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略)
鉴于已建电站的叠梁门/多层取水口方案运行及改善水温效果不佳等问题,为满足澜沧江上游水电工程建设生态保护及调度的需要,GS电站(装机容量4×(略)MW)拟采用舌瓣门方案、RM电站(装机容量4×(略)MW)和BDa(装机容量4×(略)MW)拟采用翻板门方案、GX电站(装机容量4×(略)MW)拟采用刚柔复合隔水幕墙方案。本项目开展以上三种分层取水装备关键技术研究。
2.2招标范围:(略)
标段1主要研究内容包括:(略)
标段2主要研究内容包括:(略)
标段3主要研究内容包括:(略)
2.3计划服务期:(略)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在信用中国网站近三年没有串通投标或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处罚记录,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三个标段的资质均如下:
3.2.1 资质要求:(略)
3.2.2 业绩要求:
投标人自(略)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今,应具有以下业绩之一:
(1)至少具有1项水工金属结构分层取水装备设计或研究业绩;
(2)至少具有1项总装机容量不小于(略)MW水电站的可行性研究阶段或招标施工图阶段设计业绩。
上述业绩,需附合同业绩扫描件等证明材料(合同至少包括首页、反映合同内容页、签字盖章页、签订时间等),每项业绩至少提供一张结算增值税发票或阶段性收付款发票(事业单位项目可提供拨款凭证),否则该业绩按无效业绩处理。
3.2.3 项目负责人须同时满足以下要求:
(1)具有高级工程师(副教授)及以上职称;
(2)担任过至少1项水电工程设计项目副设计总工程师及以上(含设计总工程师、项目副经理、项目经理)或水电工程科研项目技术负责人(或项目负责人);
(3)提供近1年在本单位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
须提供证书、社保缴纳证明、合同复印件(包含封面页、项目实施内容或工程量清单页、签署页等关键页面)或业主出具的证明文件或本单位任命文件等证明材料。
3.2.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