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矿权出让公告(公告文号:(略)
经盐池县人民政府批准,盐池县自然资源局委托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以下简称“交易中心”),通过宁夏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自然资源要素交易市场矿业权交易系统https:(略)
一、出让人
名称:(略)
场所:(略)
二、矿业权交易平台
名称:(略)
场所:(略)
三、出让采矿权基本情况
-1?'项目':(略)
-1?'开采矿种':(略)
地理位置:(略)
面积:(略)
| 序号 | X | Y |
| 1 | (略).(略) | (略).(略) |
| 2 | (略).(略) | (略).(略) |
| 3 | (略).(略) | (略).(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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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 (略).(略) | (略).(略) |
| 7 | (略).(略) | (略).(略) |
| (略) | (略) |
资源储量:(略)
开采标高:(略)
资源开发利用情况:(略)
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及土地复垦要求:(略)
拟出让年限:(略)
起始价:(略)
起始出让收益率:(略)
四、投标人/竞买人的资质条件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营利法人,不接受申请人联合竞买。(二)未被列入全国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息管理系统中的“严重失信主体”。(三)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经营异常名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四)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五、出让方式及交易的时间、地点
出让方式:(略)
挂牌时间:(略)
网上交易:(略)
六、获取挂牌文件的途径和申请报名的起止时间及方式
获取挂牌文件的途径:(略)
申请报名的起止时间:(略)
申请报名方式:(略)
申请报名需提供的资料:(略)
七、确定中标人/竞得人的标准和方法
本次采矿权挂牌出让在互联网上交易,即通过交易系统https:(略)
八、风险提示
(一)竞买人应遵循“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参与本次矿业权出让竞买,对所提交的文件和其他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对违反公共资源交易法律法规,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竞买人,将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人民银行、中央组织部等印发《关于对公共资源交易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开展联合惩戒的备忘录》的通知(发改法规〔(略)〕(略)号)的规定,对相关失信企业和失信个人实施联合惩戒。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竞买人、竞得人违约,按照公告或者合同约定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按照相关规定处理。1.竞买人之间串通报价,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的;2.竞买人弄虚作假,骗取交易资格竞得的;3.竞得人拒绝签订矿业权成交确认书,竞得人逾期不签订或者拒绝签订出让合同的;4.竞得人未按约定的时间付清约定的矿业权出让收益或者其他相关费用的;5.采取行贿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竞得的;6.其他依法应当认定为违约的情形。(二)矿产资源开采具有不可预见的风险,有一定技术风险、安全风险和市场风险,应谨慎投资。出让人代表国家出让的是矿产资源的使用权,对本次挂牌的采矿权所作的描述、评价、介绍或提供的资料,均仅供竞买人参考,不作任何担保。挂牌出让文件所表述的有关矿体的规模、形态、储量、品位等可能与实际开采有差距,竞买人应充分了解采矿权现状及地质条件等,充分评估投资风险,作出科学的投资分析和投资决策,竞得后投资所产生的采矿风险和其他一切风险,出让人、交易机构均不承担责任,均由竞得人自行承担。本次采矿权出让不组织现场踏勘,竞买人需实地考察的,可自行前往采矿权区域踏勘。竞买人一经提交报名申请,即视为对本次出让采矿权情况和本公告内容全部知悉并无异议。(三)开采矿产资源所涉及的用地、用水、用电、青苗、林地、道路及地面资产等问题,由竞得人依据法律法规到相关部门办理手续,由此引发的一切后果及经济法律责任,均由竞得人自行承担。(四)竞得人自行承担由于国家政策调整或国家实施的交通、能源、水利等重点基础设施建设时需占用本次挂牌出让项目区块内的土地、矿产资源的,所产生的不可抗力因素竞得人应依法予以配合,因法律、法规变化、相关政策调整等,以及不可抗力因素造成不能继续开采风险由受让人自行承担。(五)本次出让采矿权是竞得人在该矿区范围内依法开采矿产资源的权利,涉及生态环境、应急、水利、林业、公安、能源、自然资源等多个部门管理职责,竞得人须按相关部门规定依法依规办理相关手续,其费用由竞得人承担。(六)竞得人在开采矿产资源给他人生产、生活造成损失的,应当负责赔偿,并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由此带来的各类风险、法律责任和赔偿费用等均由竞得人自行承担。
九、对交易矿业权异议的处理方式
如对本次采矿权挂牌出让有异议的,以书面形式在挂牌结束前向出让人或交易中心提出。
十、失信联合惩戒提示
竞买人或竞得人提供虚假文件隐瞒事实、恶意串通或采取其他非法手段骗取交易资格或竞得的,竞得结果无效,按照相关规定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接受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失信联合惩戒;确定竞得人后,竞得人逾期不签订《成交确认书》和《采矿权出让合同》的,竞得结果无效,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按照相关规定办理。
十一、其他内容
(一)竞买人在竞得采矿权后,凭成交确认书、出让合同、交费票据和其他申请资料(自行办理,费用自理)办理采矿登记手续,成为采矿权人后方可进行开采。(二)本采矿权出让收益按出让金额形式征收。挂牌成交后,竞得人与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签订《成交确认书》,成交结果公示无异议的,自公示期满(略)个工作日内与出让人签订《采矿权出让合同》,《采矿权出让合同》签订后,按照合同约定,竞得人可自愿一次性缴纳本次采矿权出让收益,也可分期缴纳。一次性缴清的,竞得人一次性向矿业权出让收益征管机关(国家税务总局盐池县税务局)缴纳本次挂牌确定成交价;分期缴纳的,按照《自治区财政厅 自治区自然资源厅 国家税务总局宁夏回族自治区税务局关于印发的通知》(宁财规发〔(略)〕(略)号)的规定,竞得人首次向矿业权出让收益征管机关(国家税务总局吴忠市盐池县税务局)缴纳本次挂牌确定成交价的(略)%,剩余部分在采矿许可证有效期内按年度分期缴清。其中,竞得人缴纳的交易保证金抵作采矿权出让收益,由竞得人在交易结束后依照矿产资源专项收入划转税务征收线上操作流程向交易中心申请,交易中心代竞得人向税务部门划转征收,剩余部分不计息原路径退回。若竞得人缴纳的交易保证金不足以支付首次缴纳的矿业权出让收益金额时,由竞得人按照采矿权出让合同约定,及时向矿业权出让收益征管机关(国家税务总局盐池县税务局)缴纳不足部分。竞得人须在《采矿权出让合同》约定期限内提交材料办理《采矿许可证》登记等手续,在取得采矿许可证及办理完成有关部门规定的相关手续后方能投入开采。(三)挂牌截止前,出让人发出修改、补充出让文件的通知,与出让文件具有同等效力。如与原出让文件有矛盾时,以后者为准。
本公告在盐池县自然资源局门户网站、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交易大厅同时发布。
盐池县自然资源局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略)年(略)月(略)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