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价公告
一、比价条件
本比价项目热电车间1#、2#、3#脱硫塔出口新增污染源排放烟气连续监测系统项目已由我公司相关部门批准,招标人为青海发投碱业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比价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比价。
二、项目概况
1、中盐青海碱业有限公司1#、2#、3#锅炉目前是一炉一脱硫塔,因厂区生产区域空间狭窄,不具备给每台脱硫塔建设独立烟囱的条件,三台锅炉配套的三套脱硫塔只能共用一座烟囱排放污染物,共用一座烟囱排放污染物会给总排口控制污染物达标排放达工作带来管理难度,会出现总排放口一种污染物浓度升高甚至超标排放,不能精准判断具体是哪一台锅炉工况导致污染物浓度超标,只能要求三台锅炉同时降低负荷以确保总排口污染物浓度达标排放,为更精准判断1#、2#、3#三台锅炉排放情况,及时分析出具体哪台锅炉工况的变化引起总排放口污染物浓度超标,确保三台锅炉生产过程相对稳定,避免三台锅炉频繁出现调整生产负荷的状况发生,中盐青海碱业有限公司计划在1#、2#、3#锅炉脱硫塔出口烟道上安装三套烟气CEMS在线监测系统,烟气CEMS在线监测系统需满足《固定污染源烟气(SO2、NOx、颗粒物)排放连续监测系统技术要求及检测方法》(HJ(略)-(略))和生态环境部《关于加快重点行业重点地区的重点排污单位自动监控工作的通知》环办环监[(略)](略)号文件要求。中盐青海碱业有限公司1#、2#、3#锅炉脱硫塔出口烟道安装烟气CEMS在线监测系统主要是控制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和含氧量,因脱硫塔前烟气已经经过除尘系统,基本达到粉尘超低排放浓度,再经过脱硫塔粉尘浓度会更低,所以不需要安装粉尘在线监测系统,同时辅助的烟气状态参数也不需要安装,具体监测因子和监测量程确定如下:(略)
CEMS系统仪器设备具备国家环境保护部环境监测仪器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出具的产品适用性检测合格报告(CMA)、中国环境保护产品认证证书(CCEP)。投标产品在青海高寒高海拔区域区域有良好的使用业绩,且有属地环保监管部门运营备案,并具有后期运维资质、人员。
三、比价内容:
CEMS系统单套设备配置清单(共计3套)
序号 | 产品名称 | 单位 | 数量 |
1 | 烟气测量子系统(高低双量程,根据污染物浓度自动切换) | | |
1.1 | 气态污染物监测因子-氮氧化物 | 套 | 1 |
1.2 | 气态污染物监测因子-二氧化硫 | 套 | 1 |
1.3 | 气态污染物监测因子-氧气 | 套 | 1 |
1.4 | 氮氧化物转换器 | 套 | 1 |
2 | 数据采集处理子系统 | | |
2.1 | PLC控制系统(包含数字量输入输出模块) | 套 | 1 |
2.2 | 工控机 | 套 | 1 |
2.3 | 取样伴热导管 | 套 | 1 |
3 | 配套设施 | | |
3.1 | 空调 | 台 | 1 |
3.2 | 高中低标准气体 | 瓶 | 8 |
3.3 | 信号缆、穿线管等安装辅材 | 项 | 1 |
备注:(略)
项目 | 建设系统 | 建设说明 | 备注 | 引用规范 |
监测站房及平台等 | 站 房 | 新建 | 甲方负责提供保温彩钢 | HJ(略)-(略) |
监测平台 | 新建 | 甲方提供 |
监测爬梯 | 新建 | 甲方提供 |
监 测 孔 | 新建 | 甲方提供,供货方指导 |
烟气CEMS在线监测系统 | 烟气在线监测设备 | 新建 | 监测因子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和含氧量;乙方提供 | HJ(略)-(略) |
辅助系统 | 电 源 | 新建 | 甲方提供 | HJ(略)-(略) |
防 雷 | 新建 | 甲方提供 |
采 暖 | 新建 | 乙方提供空调 |
管线、线路 | 新建 | 乙方负责 |
防火、防盗 | 新建 | 甲方提供 | |
安装调试 | CEMS仪器安装 | | 乙方负责 | |
运维服务 | 两年期限(项目包含) | | 乙方负责 | |
2、设备采购周期(略)日;设备安装及调试投运(略)日,总周期为(略)日。
3.运维期限:(略)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含环境保护设备销售、大气污染监测及检验仪器仪表销售、技术服务等内容;具有属地环保监管部门运营备案(海西州)。
2、至少完成一项类似业绩,提供完整合同(自(略)年1月1日至今);
3、投标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对象或经营异常(投标人提供从“信用中国”网站下载的“信用信息报告”,下载时间为比价文件发售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之间任一天);
4、投标人不得为《中国盐业集团有限公司固定资产投资(含工程建设)项目供应商黑名单》及《中国盐业集团有限公司生产经营性物资服务项目供应商黑名单》中列入的企业(招标人自行查询,投标人无需提供)。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比价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略)年9月(略)日至(略)年(略)月(略)日,每日上午8:(略)
2、请投标者详细审阅四投标人资格要求,如有其中一条不符合要求或无法提供,开标时将废标。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略)年(略)月(略)日下午(略):(略)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略)
地 址:(略)
邮 编:(略)
联 系 人:(略)
电 话:(略)
电子邮件:(略)
户 名:(略)
开户银行:(略)
账 号:(略)
(注:(略)
(略)年9月(略)日
纪委监督电话:(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