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街道):
为加强农村环境卫生治理,进一步改善人居环境,根据省市住建部门和县政府有关要求,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一次农村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堆放问题自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一)自查阶段((略)年1月2日----1月5日 )
由各镇(街)对各自辖区内的农村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进行排查。
(二)复查阶段((略)年1月6日----1月7日 )
由我局抽调工作人员对各镇街排查情况进行复查,并将复查结果上报县政府。
二、自查内容
(一)农村生活垃圾
1.村庄内公共区域,如道路两侧、广场和河边等是否存在生活垃圾随意堆放现象。
2.农户房前屋后是否有生活垃圾长期堆积未清理情况,是否存在非正规垃圾堆放点,包括历史形成的垃圾堆、废弃的垃圾填埋场等。
(二)农村建筑垃圾
1.村民住宅区域房屋新建或修缮产生的垃圾:(略)
2.闲置空地及公共区域:(略)
三、工作要求
1.各镇(街)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此次自查工作的重要性,明确专人负责,确保自查工作全面、深入、细致开展。
2.各镇(街)要对发现的生活垃圾堆放问题进行详细记录,包括具体位置、垃圾量等信息,并填写好自查情况表(见附件),于1月5日前上报县住建局(略)办公室。
3.各镇(街)对自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能立即整改的要迅速组织人员进行清理整治;不能立即整改的,要制定整改计划,明确整改措施和时间节点,确保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延长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略)年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