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江苏省(略)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的通知
?扬江财购〔(略)〕(略)号
各镇人民政府,各重点园区,区各部委办局,区各直属单位:
现将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江苏省(略)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的通知》(苏财购〔(略)〕(略)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市财政局通知和我区实际提出如下要求,请一并遵照执行。
一、关于集中采购项目实施
各级采购单位对集中采购目录内的货物和服务项目,应当依法委托集中采购机构代理采购。
二、关于框架协议采购。
(略)年全省联动框架协议采购品目包括:(略)
三、关于分散采购限额标准
集中采购目录以外,采购人单项或批量采购金额达到分散采购限额标准(含)的项目,应该按照有关规定实行分散采购。全区分散采购限额标准:(略)
四、关于网上商城采购
采购人单次采购预算(略)万元(不含)以下的货物项目,按照政府采购网上商城有关规定执行。
五、关于政府采购预算编制和执行
集中采购目录以内以及分散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项目,各预算单位在编制年度部门预算时应当在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中规范编制政府采购预算。在开展政府采购活动前,应当在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中编报采购实施计划,无政府采购预算和采购实施计划的项目一律不得采购。
本通知从(略)年1月1日起执行。
附件:(略)
附件:(略)
? ? ? ? ? ? ? ? ? ? ? ? ? ? ? ? ? 扬州市江都区财政局
? ? ? ? ? ? ? ? ? ? ? ? ? ? ? ? ? (略)年(略)月(略)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