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略)
6.2、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从事本项目的经营范围和能力。
6.3、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的“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此三项记录名单内;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
6.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包组的投标。(提供《声明函》格式自拟)。
6.5、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声明函》格式自拟)。
6.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投标人应当在(略)年(略)月8日起至(略)年(略)月(略)日期间(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东宏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进行项目登记,相关资料每套(略)元(人民币)。
投标人须携带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盖公章)、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加盖公章)、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盖公章)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上述相关资格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进行登记,并签订保密协议。
(1)投标人可现金或凭银行出具的现金存款凭证获取磋商文件。(招标代理服务费、磋商文件工本费存款帐户:(略)
(2)并致电与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做好确认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