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采购项目执行政府采购政策
(1)对小微企业的产品给予价格扣除(**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2)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注:(略)
2.本项目投标截止期前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供应商、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本项目投标。
4.本项目采用电子化交易系统,需投标人办理CA证书,办理的途径为:(略)
5.逾期上传或不按要求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将予以拒收。若因上传错误在评审时候造成电子投标文件无法读取,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6、因无法主动联系潜在投标人,请后续留意《西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是否有本项目更正公告。请各潜在投标人关注本项目公告发布媒体,如未及时获取到相关公告信息造成的后果由各潜在投标人自行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