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资格和相应的履约能力; 2.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经营状况良好; 4.近(略)个月内不存在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近(略)个月在国家电投集团公司系统未发生人身死亡事故; 5.近(略)个月内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因自身的责任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 6.在同一标段投标中,没有与其他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况; 7.不接受集团公司纪检监察机构查办的涉法案件涉及到的行贿企业以及行贿人实际控制的企业,或被集团公司纳入涉案供应商“黑名单”管理的供应商的投标; 8.未处于集团公司或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 9.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通过第三方认证审核,并获得认证证书。 (二)投标人专项资格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提供有效的资质证明; 2.具有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承修、承试三级及以上资质)(依据国家发展改革委(略)年第(略)号令),提供有效的资质证明; 3.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投标人近5年内(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完成至少2个变压器((略)kV及以上)设备制造或维修或安装调试业绩(需提供合同复印件,包括合同首页、服务范围、签字页等)、履约证明(验收或结算证明或业主出具的证明文件或其他有效证明资料)); 5.拟派项目经理应为投标人正式员工(提供社保证明),不大于法定退休年龄,具有二级建造师资格证(机电工程专业),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近5年内(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完成至少1个变压器((略)kV及以上)维修或改造项目的管理业绩,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业绩证明文件应提供包含有项目经理名字的合同扫描件或项目经理任命文件);不得同时担任两个及以上项目的项目经理(投标人需提供承诺函);6.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