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基本资格条件(1)投标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资格和相应的履约能力;(2)投标人经营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资信和信用(以“信用中国”网站网站查询为准,没有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没有处于会导致中标后无法履行合同的被责令停产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3)投标人近(略)个月内(含,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因自身的责任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4)投标人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通过第三方认证审核,并获得认证证书;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同一标段投标;(6)不接受集团公司纪检监察机构查办的涉法案件涉及到的行贿企业以及行贿人实际控制的企业,或被集团公司纳入涉案供应商“黑名单”管理的供应商的投标; (7)投标人未处于集团公司或招标人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 2.专项资格条件(1)投标人应具有工程设计电力行业(送电工程、变电工程)专业甲级及以上资质、工程咨询单位甲级专业资信(电力)及以上资质;(2)投标人近(略)个月内(含,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不存在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近(略)个月在国家电投集团公司系统未发生人身死亡事故; (3)投标人近5年(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具有2个(略)MW及以上新能源项目接入系统报告编制业绩(需提供合同复印件(包括合同首页、服务范围、签字页);(4)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具备高级工程师或注册电气工程师资质,并具有类似项目业绩;(5)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