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医疗机构、有关企业、有关零售药店:
根据《云南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做好广东联盟双氯芬酸等4批次采购中选结果执行工作的通知》、《云南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做好广东联盟双氯芬酸等4批次采购中选结果挂网有关工作的函》,现将广东联盟双氯芬酸等药品接续采购中选结果、广东联盟常见病慢性病药品接续采购中选结果、京津冀“3+N”联盟部分西药和中成药带量联动接续中选结果和四川牵头部分化学药品省际联盟带量联动采购中选结果挂网交易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中选结果清单(云南)详见附件1
请相关企业认真核对清单中对应的医保编码、通用名、剂型、规格、包装数量、包材、申报企业、生产企业、药品属性等相关数据。
二、挂网交易时间
(略)年3月(略)日起医疗机构、医保定点零售药店可通过招采子系统带量采购专区采购,采购周期2年。
对应的同厂同品规常态化挂网的药品,将在执行后停止常态化挂网交易资格,停止交易目录详见附件2。
部分中选药品与我省已执行批次集中带量采购品种重叠的,自广东联盟双氯芬酸等4批次采购中选结果执行之日起,原同通用名、同剂型中选结果不再执行,停止交易目录详见附件2。中止集采药品可按云南省医疗保障局官网的《云南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做好集中带量采购药品挂网衔接工作的通知》要求申请按原中选价调出。
三、样品备案有关工作
(一)中选结果清单(云南)中从未在云南省挂网的基药和原省补,即日起开展基药告知承诺备案工作。请有关企业根据云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公示公告:(略)
(二)请有关企业携此公告打印件至云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指定地点完成备案工作,备案过程中如有疑问请与云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联系,联系电话:(略)
四、工作要求
非中选药品按照《云南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云南省药品和医用耗材动态挂网方案的通知》(云医保〔(略) ](略)号)、《云南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云南省药品集中采购平台药品挂网规则(试行)的通知》(云医保〔(略)](略)号)要求进行挂网和价格调整。采购周期内,中选产品如在其他集采中产生新的低价,相关企业应及时申请进行价格联动。
五、工作安排
各医药机构、生产企业、配送企业在招采子系统以电子合同的方式签订采购协议。中选药品可由中选生产企业直接配送或委托药品经营企业配送,请相关企业及时在招采子系统建立配送关系。
六、招采子系统账号
请相关企业根据(略)年3月(略)日云南省药品集中采购平台发布的《关于开展云南省医疗保障信息平台药品和医用耗材招采管理子系统注册工作的通知》的相关要求做好招采子系统注册。
联系方式:(略)
技术支持联系电话:(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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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