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中心):
为进一步加强对学校实验室大型仪器设备的管理,提高设备利用率和使用效益,促进教学、科研等各项事业顺利发展,根据《嘉应学院大型仪器设备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和要求,现开展(略)年大型仪器设备管理综合考核工作。
一、考核内容及考核对象范围
大型仪器设备管理综合考核按单位进行。考核期内没有在账(略)万元以上大型仪器设备的单位,不纳入考核。
(一)考核内容
1.各使用单位的大型仪器设备使用管理情况;
2.单台设备的年度使用效益情况。
(二)考核范围
1.校内登记在账的单台(套)价格人民币(略)万元以上的教学科研用途的仪器设备,不包括非教学科研用途的软件、运输工具(如车辆、电梯等)、水电设施设备(如电机、变压器等)、电子类设备(如服务器、集群、存储、网络、通信、电子产品工艺设备等)以及用于诊察、化验、治疗等的卫生医疗器械类设备等;
2.考核期内投入使用时间不足1年或超过(略)年的大型仪器设备不纳入考核(即入账时间早于(略)年(略)月(略)日或晚于(略)年(略)月(略)日)。闲置调拨后投入使用时间不足1年的大型仪器设备不纳入考核。虽未超过年限但因不可抗力不能完成教学科研任务的设备,经资产设备管理部审核后不纳入考核范围。
二、考核时间范围
(略)年1月1日至(略)年(略)月(略)日。
三、考核方式
单台(套)价格(略)万-(略)万元的设备,由二级学院根据《嘉应学院大型仪器设备管理办法》组织自查。单台(套)价格(略)万元以上的设备,采取二级学院自查和学校核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核。
四、考核工作安排
(一)单位自查自评阶段:(略)
(二)学校核查评审阶段:(略)
(三)学校核查结束后,对各学院大型仪器设备的管理和各台设备的年度使用效益情况做出总体考核评价。考核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较差等四个档次。
五、材料报送
各学院于4月1日前,以学院为单位报送材料。考核工作应真实反映所管大型仪器设备的使用管理情况,坚决杜绝临时搜集、编造支撑材料和数据的现象。
纸质材料:(略)
电子材料:(略)
联系人:(略)
资产设备管理部
(略)年3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