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其他要求
1、中标人出现放弃中标、拒签合同、不按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如有)、不按合同要求服务、质量不合格等违约情况,按照供应商失信管理进行处理(扣分及一年内不接受投标)。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接单达到2次的,招标人有权终止合同,该供应商当年履约评价为不及格,并取消其一年内在清远诚创能源发展有限公司及下属企业招标项目投标资格;
2、供应商应遵循“平行报价”原则,即对所有采购标的、服务内容及后续可能发生的同类服务,提供统一、无差别性的报价。禁止针对特定批次、特定用户或特定交易条件设置差异化的、不公正的价格。
3、若供应商未能按时完成服务,需承担逾期违约责任,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由供应商全额承担,采购方有权视情节终止合作。
4、二次采购实际递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为两家及以上即可启动后续程序。
五、采购文件获取
1、见公告附件。
六、报价文件要求与递交
1、报价文件采用电子报价方式递交,接收报价文件指定唯一邮箱为:(略)
2、报价文件详见附件格式;本项目采用费率的方式报价,报价在(略)%以下(不含本身)且不低于其成本均为有效报价,但投标费率在(略)%以下(含本身)的须在投标文件中附成本分析报告。成本分析报告需充分说明费用的组成、降低成本的合理措施及在其他工程中应用过的经验等,未提供成本分析报告或提供的成本分析报告不符合上述要求视为原则性不响应招标文件要求,作否决投标处理。
3、报价时,必须一次性报价不可更改的价格,包括但不限于现场勘察、手续流程办理、报告编制、税费(6%增值税)等费用。注:(略)
4、报价文件电子版命名规则如下:(略)
5、供应商应按采购要求对投标文件盖章。证明材料为复印件或影印件的,需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或电子印章,如使用电子印章的需提供“电子印章(若使用)效力证明文件”)确认。
七、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略)
地 址:(略)
采购联系人:(略)
项目联系人:(略)
电话咨询时间:(略)
八、监督与投诉
投诉单位:(略)
联系电话:(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