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略)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为做好我校(略)年应届毕业生开展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定对象
我校(略)届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应届毕业生(含港澳台学生),且符合广东省(略)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条件。
二、认定条件
严格按照《广东省教育厅(略)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通知》要求,申请人须满足思想品德、学历、身体、普通话、教育教学能力等全部要求。
三、网报时间
(略)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网报分两个阶段:
第一阶段:(略)
第二阶段:(略)
满足认定条件的申请人可选择其中一个阶段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s:(略)
四、现场确认
为方便申请认定的学生,经学校协调,梅州市教育局、梅江区教育局分别在各二级学院设立现场确认点。
五、工作要求
1.各学院要重视学生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广泛宣传认定政策与时间节点,确保符合条件学生应报尽报;
2.各学院要安排专人负责跟进并做好各项组织工作,于3月(略)日前将认定工作负责人姓名、联系电话报送至教务部实践管理科(何侨生大楼(略)室);
3.各学院要组织学生完成网上报名、体检、材料整理与提交;在“教师资格信息管理系统”及时完成学生材料审核确认;协助发放教师资格证书与《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两份,一份存入学生档案,一份学院归档);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附件:(略)
2.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学生)使用手册
3.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
4.申请人相片粘贴模板
5.申请人委托书模板
6.无犯罪记录证明函件模板(香港)
7.无犯罪记录证明函件模板(澳门)
8.XX学院(略)年应届毕业生申请教师资格认定情况报告
9.XX学院(略)年应届毕业生申请教师资格认定确认信息一览表
(略).“教师资格信息管理系统”确认用户操作手册
教务部 学生工作部
(略)年3月(略)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