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教育厅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市教育体育局的统一安排部署,现将高县教育和体育局(略)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的相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认定对象及认定权限和条件
(一)认定对象
1.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须办理当地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在高县的中国公民(全日制(略)届应届毕业生和在读研究生和专升本在校学生在学校属地教育行政部门进行教师资格认定)。
2.驻高县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
3.港澳台居民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可在居住所在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港澳居民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可在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所在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二)认定权限
宜宾市教育和体育局受理认定高中阶段教师资格。
高县教育和体育局受理认定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小学教师资格、幼儿园教师资格。
(三)认定条件
1.思想品德条件?
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遵守教师职业道德,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能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义务,无犯罪记录。
2.学历条件。
(1)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
(2)申请认定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
(3)申请认定初级中学、初级职业学校文化、专业课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4)申请认定高级中学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含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级中学文化课、专业课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者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5)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并应当具有相当于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结业”或“肄业”均不符合教师资格认定的学历要求。
3.教育教学能力
取得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退役军人在服役前1年内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凭入伍通知书、退役证书等相关材料,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有效期可延长2年。
4.普通话水平条件
取得相应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按照《〈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和《四川省教师资格制度实施细则》,普通话水平应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申请认定小学教师资格和幼儿园教师资格,其普通话水平应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标准。
5.身体条件:(略)
6.准入查询:(略)
7.无犯罪记录核查:(略)
二、初级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申请程序
(一)申报时间及程序:
1.申报时间
上半年第一批次:(略)
符合申请条件的社会人员和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的应届毕业生,以及全日制普通高校在读研究生和在读专升本学生(以已毕业学历申请认定)。
上半年第二批次:(略)
符合申请条件的(略)年届免试认定考核合格毕业生和未参加第一批次网报人员。
2.申报网址
中国教师资格网:(略)
四川政务网:(略)
3.签署《个人承诺书》
申请人应按要求在线签署个人承诺书,不能作虚假承诺。
提示:(略)
申请人网上报名时上传的照片应为本人近期免冠白底证件照。
(二)体检
公告发布后申请人到指定医院体检(医院名单见附件1),体检表上粘贴的照片应与网上报名上传的照片相同,照片粘贴处需加盖医院公章。所有体检项目需完善体检内容并有医生签字,体检结论须明确“XX体检合格或XX体检不合格”,并有医生签字和医院公章。体检标准见四川省教育厅官网。
提示:(略)
(三)现场确认
1.上半年第一批次确认时间:(略)
上半年第二批次确认时间:(略)
2.地点:(略)
3.申请人到现场提交纸质材料,进行申请条件确认。确认后网报信息将不能再修改。确认时必须携带以下7种基本材料:
(1)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
(2)户籍证明或居住证明。在户籍所在地申请认定的,持本人户口簿或集体户口证明原件;在居住地申请认定的,持有效的居住证原件;港澳台居民持本地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原件,提交其复印件;台湾居民提供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原件;驻高县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应提供所属部队或单位出具的人事关系证明及士官证、军官证、士兵证核验原件。
(3)学历证书(认定系统能验证的可不提交,系统未核验通过的,大陆高校学历还应同时提交《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港澳台学历还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国外学历还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特别提示:(略)
(4)《四川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表》。体检结论为“XX符合(不符合)教师资格认定体检要求”。
(5)《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认定系统能验证的可不提交(未通过验证的须验原件,收复印件)。
(6)近期免冠正面标准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正规证件相片,用以办理教师资格证书,应与本次认定网上申报时上传相片同底版,相片背面写明姓名、身份证号)。
(7)《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需系统核验通过)。
4.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人员还需提交以下材料:
相当于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职称证书或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的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一份。
三、高中阶段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时间安排
申请认定上述教师资格的人员分别于5月7日—5月9日、6月(略)日—6月(略)日上班时间到高县教育和体育局提交资料进行初审,网上报名、体检等其他事项请进入宜宾市教育和体育局(网址:(略)
四、其他事项
(一)请申请人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进行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等,因错过申报时间、选错认定机构或现场确认点、申报信息有误或提交材料不全等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报名工作的,认定机构将不再受理,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二)申请人应如实提交相关材料,故意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的将依据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三)申请人委托他人进行现场确认的,须出具委托书,委托人及被委托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四)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同一申请人在同一自然年内只能认定一种教师资格。
(五)教师资格认定有关事宜请咨询高县教育和体育局人事股。咨询电话:(略)
(六)相关网址:
中国教师资格网:(略)
四川教育网:(略)
宜宾市教育和体育局:(略)
高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略)
附件:(略)
2.四川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表(4月(略)日前体检用表)
3.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表(4月(略)日后体检用表)
高县教育和体育局
(略)年3月(略)日
附件1
体检医院目录
1.宜宾市第一人民医院
2.宜宾市第二人民医院
3.宜宾市第三人民医院
4.宜宾市第五人民医院
5.宜宾市第六人民医院
6.宜宾市中医医院
7.宜宾市中西医结合医院
8.江安县人民医院
9.长宁县人民医院
(略).高县人民医院
(略).筠连县人民医院
(略).珙县人民医院
(略).兴文县人民医院
(略).屏山县人民医院
撰稿人:(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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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签人:(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