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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促进贵阳市公共交通资源经营可持续发展,进一步提升轨道交通服务水平及质量,使乘客享受到方便、快捷、全面的配套服务。现对贵阳轨道交通站厅层部分区域进行公开招商。欢迎符合条件的企业、个人积极参与,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信息
序号 | 站点 | 编号 | 占地面积 (㎡) | 每日总价 (元/日) | 强电 | 给排水 |
1 | 兴筑路站 | 1号 | 约5 | (略) | 无 | 无 |
2 | 兴筑路站 | 2号 | 约5 | (略) | 无 | 无 |
3 | 兴筑路站 | 3号 | 约5 | (略) | 无 | 无 |
4 | 兴筑路站 | 4号 | 约5 | (略) | 无 | 无 |
5 | 兴筑路站 | 5号 | 约5 | (略) | 无 | 无 |
6 | 兴筑路站 | 6号 | 约5 | (略) | 无 | 无 |
1.招商方:(略)
2.现状:(略)
3.经营期限:(略)
4.业态要求:
①鉴于轨道交通的特殊性、封闭性以及在消防和排烟方面的高标准高要求,严禁经营易燃易爆物品、甲乙类火灾危险品、可燃性液体(包括高度白酒);产生持续严重噪音或严重异味的商品,法律法规明令禁止销售的其他商品。
②以站点周边举办大型文体活动的应援物料、周边产品、本地文创、预包装零食饮品及雨伞雨衣类等快消品为主。
重要提示:(略)
二、履约保证金
每个摊位(略).(略)元。该保证金不因租金单价差异或产业规模调整而改变(详见附件)。
三、经营方资格条件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自然人;依法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永久居留权的外国自然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依法登记注册的个体工商户;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依法设立且有效存续的法人实体(详见附件)。
四、招商方式
本次经营权招商拟采用公开挂牌专业化招商经营方式,遵循“公平、公正、公开、诚实守信”的原则,面向社会广泛征集意向经营方。具体操作规则如下:
1.披露途径
本次经营权招商相关信息通过贵阳市公共交通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官网,地铁实业公司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地铁实业公司所属广告媒介等进行信息披露。
2.披露期
(略)年3月(略)日-4月3日,披露期内(工作日9:(略)
3.报名方式
意向主体需到地铁实业公司指定的地点及专人办理报名手续,提交要件包括:(略)
报名地点:(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4.一个披露期结束后,如便民服务摊位只有一个意向人的,则在履行相关部门价格确认签字后,意向人按挂牌价取得。一个披露期结束后,如便民服务摊位有两个及以上意向人,启动竞价程序:
竞价采用一次密封报价方式,在不低于挂牌价的情况下以唯一最高有效报价(以每个摊位每日单价为准)确定经营主体。如出现相同最高报价时,请相同最高报价的意向人进行再次竞价,直至出现唯一最高有效报价并以唯一最高有效报价(以每个摊位每日单价为准)确定经营主体。
五、注意事项
1.鉴于轨道交通的特殊性,经营方需在实施经营合同项下的任何条款时优先考虑轨道交通运营的安全高效,应无条件服从轨道交通运营并给予积极配合。
2.经营方明确知晓并同意,如遇在同一时间段、同一区域的墙体位置投放墙体广告时,我司有权立即停止便民服务摊位的经营活动,同时收回摊位架,并原路无息退还经营方全额履约保证金和租金,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经营方须无条件服从。
六、法律声明与风险提示
经营方需自行评估市场风险,招商方不承诺保底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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