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略)
一、拟处置资产基本情况
本次拟处置资产为中国长城资产持有的中科科建公司股权资产,包括中国长城资产名下的中科科建公司股份(略),(略),(略)股(持股比例为3.(略)%)以及根据((略))鄂(略)民初(略)号《民事判决书》、((略))鄂(略)民终(略)号《民事判决书》(以下将前述两份判决统称为生效判决)中联重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联重科公司)应赠与中国长城资产的中科科建公司1.5%股权(股份数量为(略)股),资产基本情况见下表。
拟处置股权资产清单
序号 | 标的企业名称 | 股权来源 | 持股比例 | 对应股份数量 | 备注 |
1 | 武汉中科科建建设服务股份有限公司(原武汉翼达建设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 法院裁定债转股 | 3.(略)% | (略),(略),(略) | 已过户至中国长城资产名下 |
法院判决赠与 | 1.5% | (略) | 判决已生效,但尚未过户至中国长城资产名下 |
二、交易对象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受让。意向受让方须为正常经营且合法存续的企业法人,或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及其他合法组织。同时,以下主体不得购买:
(1)国家公务员、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2)该项资产处置工作相关中介机构所属人员;(3)债务人、担保人为自然人的,其本人及其直系亲属;(4)债务企业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股下属公司,担保企业及其控股下属公司,债务企业的其他关联企业;(5)上述主体出资成立的法人机构或特殊目的实体;(6)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认定的其他不宜受让的主体。
三、处置方式
中国长城资产将中科科建公司(略),(略),(略)股(持股比例为3.(略)%,下称挂牌股份)在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出让,在受让方按时支付挂牌股份的全部成交价款的前提下,中国长城资产将在转让挂牌股份的同时赠与受让方中科科建公司1.5%股份((略)股),赠与方式为中国长城资产通知中联重科公司将中科科建公司1.5%股份((略)股)过户至受让方名下。中联重科公司已就办理赠与股份过户事宜出具承诺。
四、交易条件
挂牌股份的挂牌价为(略),(略),(略).(略)元。意向受让方需支付挂牌价的(略)%即3,(略),(略).(略)元作为保证金(如成交则作为成交价款的一部分),挂牌结束后受让方需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产权交易合同的签订,受让方应在产权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剩余价款付清。在受让方付清全部成交价款后,挂牌股份的变更过户手续由受让方自行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转让方予以配合。转让方承诺赠与的股份,在受让方按时支付挂牌股份的全部成交价款的前提下,转让方通知中联重科公司将中科科建公司1.5%股份((略)股)过户至受让方名下,受让方予以配合。
五、股份挂牌交易所及公告有关情况
挂牌交易所:(略)
挂牌公告期:(略)
具体交易事项公告:(略)
https:(略)
六、咨询与异议
符合上述交易对象和条件的社会各界投资者若有参与购买意向,可致电或来函咨询中国长城资产湖北分公司。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公告期内对排斥、阻挠咨询或有异议以及其他干扰资产处置活动的举报,请联系纪检审计部(纪委办公室)。
联系人:(略)
邮政编码:(略)
通讯地址:(略)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湖北省分公司
(略)年3月(略)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