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市乌鲁木齐县甘沟山洪沟治理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乌鲁木齐市乌鲁木齐县甘沟山洪沟治理项目已由乌鲁木齐市水务局以乌水函发[(略)](略)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乌鲁木齐县河湖管理中心(县水利管理站),建设资金来自中央水利发展资金及政府配套资金,出资比例为(略)%,招标人为乌鲁木齐县河湖管理中心(县水利管理站),招标代理单位为新疆泓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1 建设地点:(略)
2.2 工程规模:(略)
2.4 最高控制价:(略)
2.5 标段划分(如有):(略)
2.6 质量要求:(略)
2.7 工期要求:(略)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含暂定二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在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进行主体基本信息登记。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书(B证)和水利水电中级及以上职称。并在其他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能力。
3.3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略)
3.4本招标项目评标办法:(略)
3.5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6本招标项目投标其他条件:(略)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略)年(略)月(略)日(略)时至(略)年(略)月(略)日(略)时(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s:(略)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略)年(略)月(略)日(略)时(略)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s:(略)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利厅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7.1.投标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略)
7.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略)
7.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略)
招标人:(略)
地 址:(略)
联系人:(略)
电 话:(略)
招标代理机构:(略)
邮 编:
招标投标监督部门名称:(略)
联系电话:(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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