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略)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略)
首次公告日期:(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略)
更正内容: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南湖校区滨湖及中区学生宿舍修缮项目结构安全性、抗震鉴定及初步设计(含方案设计)服务
第2次答疑澄清公告
招标编号:(略)
各投标人:
现针对投标人提问,答复如下:
1、问:(略)
序号 | 需补充技术文件 |
1 | 本项目可研报告批复 |
2 | 滨湖及中区学生宿舍各专业全套竣工图纸(cad版) |
3 | 总平面图(cad版) |
答:(略)
2、问:(略)
评分项明确“其他机构颁发不予认可”,排除了除指定三家国家级协会/部门及省级建设主管部门/勘察设计协会以外的其他依法设立的全国性或省部级相关行业协会颁发的具有同等公信力的奖项。该表述涉嫌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或排斥潜在投标人。此外,奖项设置与本项目专业方向、技术特点、实际需求不直接相关,仅认可综合类建筑设计大奖,难以客观、科学衡量供应商履约能力。
建议将“其他机构颁发不予认可”删除,修改为“或经民政部门依法登记的全国性/省部级勘察设计行业协会颁发的同类设计奖项”,以扩大认可范围,使具备优秀设计能力的潜在投标人获得合理评分,体现公平竞争。
答:(略)
3、问:(略)
本项目为结构安全性、抗震鉴定及建筑初步设计服务,招标文件限定的信用证书为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类信用证书,与本项目采购需求、投标人履约能力不具备直接相关性,设置该评分条件缺乏合理性与必要性。同时,该条款将加分范围限定于“中国建筑业协会质量管理与监督检测分会”颁发的AAA证书,排除了其他依法设立且具有同等公信力的行业协会颁发的同类企业信用证书。存在限制竞争、排斥潜在投标人的风险。
建议调整为与本项目高度相关、合法合规、公平统一的评审因素,例如:(略)
答:(略)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湖北国华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略)年4月3日
更正日期:(略)
三、其他补充事宜
/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略)
地 址:(略)
联系方式:(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略)
电 话:(略)